有了律师,一切就进行得很快,抓住重点商讨。
“在研发商品的过程中,若是发现了某一专利,这专利的归属必须界定清楚。”
几人听了这话都有些懵,他们确实都没有考虑过这个事情。
对于专利这个名词,许多人都是陌生, 有的人甚至觉得自己发明出来了,给大家用是应该的,也有人觉得拿别人的成果来谋利理所当然。
这样就很混乱,损伤发明热情,也破坏了秩序。
罗盛延想了想问:“我接了公司的研发任务,研发过程中的专利是属于我个人的,还是属于公司的?有明显的规定吗?”
律师摇头,“没有。”这是他从罗盛延和秦禹安提供的资料中,他分析整理出来的重点。
罗盛延看了傅浩然一眼,问:“那这样的专利应该如何界定呢?”
“理论上,你们为公司研发,应当是属于公司的专利。”律师说道,“但你们可以在补充协议里说。”
徐哥自然是希望专利是属于公司的,他想要争取一下。
但是罗盛延想了想,提出一个补充协议,要求这个专利如果他自己开公司使用则不需专利费,若是它被授权给其他公司,他则要百分之一的授权费用。
傅浩然有样学样地提出来。
但是徐哥对这个补充协议要再补充一条,必须是两人自己开的公司,长期拥有公司超过百分之五十一的股权,挂名则此条款不生效。
……
合约谈了很久,光是补充协议就签了好多张,罗盛延和傅浩然分别签好字,付完律师的费用,他们就决定出去吃饭。
罗盛延推着罗爷爷,突然听到徐哥问:“小延,你去请古知青吧,就说我请客。”
罗爷爷拍了拍罗盛延的手背,“去吧,这个时候估计如月还没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