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正尽力用左手写出工整的字,但怎么看都像他小学一年级的笔迹。
陆臣绽出懒笑,出了一些力将他手腕抓得更紧,然后自己空着的右手也拿起笔。
一个小时后,窗外天色渐渐暗下。
齐筝将身体往后靠坐,一面甩了甩左手,因不是惯用手,故他其实写得很吃力。
陆臣见他停笔,便问:“不写了?”
齐筝:“嗯。”
他左手写的酸,右手则被拽的有些疼,陆臣一直用同个力道,一丝也没放松,这样持续了一个钟头居然也不嫌累,到底是精力过多还是没处发泄。
齐筝知道这人在等他开口说放,结果一个等、一个不吭声,最后居然角力了整整两小时。
陆臣扬笑道:“干嘛不叫我松开?”
齐筝瞟他一眼:“为何是我讲,不是你自己松开?”
陆臣懒笑道:“因为我帮你吃苦瓜?”
齐筝:“你不如帮全班同学吃一轮,岂不就直接占地为王?”
大家都服你,尊你为主。
陆臣:“我为什么要帮他们吃?”
齐筝:“我怎么知道。”
两人僵持不下,有一边的手仍是黏在一起。
好半晌,陆臣才缓缓松开力道,对方手腕皮肉上已有一圈淡淡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