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想死。
就在片刻之前,堪坍在他眼前被利箭射死。全队只有他还活着,那么他就一定有活下去的价值。不仅仅是如此,他还要在回去之后,和堪坍遇刺这件事完全撇清关系,绝对不能让王迁怒到他的头上。
胡云笙懒散地靠在秦牧身上,叼着一根不知何时顺来的草叶,“你说他这小脑袋瓜还要转多久,才会回答我们的问题?”
秦牧没说话,长臂一伸,拿出一支箭。
还不等他再有其他动作,就见副官高举双手,“别杀我别杀我,我有活路。”
前面半句胡云笙能听得懂,是人话,后面那半句叽里咕噜,说的也不知道是什么。
他道:“这人话都说不利索,要不杀了?”
副官能听懂雁语,只是不会说,这会儿一听冷汗扑朔落了满脸,不断重复着“别杀我”。
秦牧常年和部落打交道,熟知部落语言。
他侧头靠近胡云笙,低声解释,“他应该不会说雁国话,后面半句是他们部落的语言。”
秦牧靠得太近了,说话间气息喷洒在胡云笙脖颈、脸颊。是温热的,除了这一触感之外,秦牧究竟和他说了什么,他没有听清楚。
他恢复前世的记忆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十年的经历汹涌地占据他的大脑。整个人也仿佛瞬间就成长了十岁。
从他现在的想法来看,他和秦牧早已经在一起很久了。该做的不该做的早就做过了,实在是想不通,为什么每次他靠近,还是能够如此精准的抓住他的目光。
转瞬间,秦牧已经说完了。胡云笙胡乱地点点头,“嗯嗯,那就把他杀了吧。”
副官:“……”
秦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