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香港人听闻夜翀已经足以顶礼膜拜,那么只能说,夜翀在夜迟面前,根本不算什么,只能算是小巫见大巫。
夜迟,这个常年居住美国,掌控夜氏美国总公司的帝王,他跺一跺脚,整个美帝都要跟着颤三颤。
乔南溪自然知道夜迟,也知道面前这个人的很多传奇事记,比如说他当年刚带领一帮人去美国,准备立足的时候,曾被美国商业圈的不少巨额嘲笑,一个外来人,是不可能在美国立稳脚跟的,还是赶紧收拾收拾东西滚回香港吧,夜氏在香港可以说是一方霸主,但是在外人眼中,它毕竟只是个普通的家族企业。
但是夜迟当时当着所有人的面说,“给我五年的时间,我会将你们一一的踩在脚下,让你们仰望着我的鼻息生活。”
后来事实证明,夜迟做到了,虽然这各种艰辛,恐怕除了他自己之外,没有人清楚,不过商业史上,又多了一段传奇。
乔南溪看着面前的夜迟,他虽然说话的态度不算强势,但是浑身散发出的气场,那就是王者一般,这样的人,比夜翀要恐怖得多。
见乔南溪看着自己,也不出声,夜迟淡笑着道,“怎么乔小姐不介绍一下自己?”
乔南溪唇瓣开启,出声回道,“想必夜先生今天既然能叫人把我带到这里,已经是把我所有的底细都查了一个遍,我就不再走形式,浪费彼此的时间了。”
夜迟闻言,也不生气,而是淡笑着道,“那以乔小姐的看法,我今天叫你过来,是有什么事情呢?”
乔南溪也不拐弯抹角,直接道,“是因为夜翀吧。”
夜迟道,“我在美国,常年不回香港,索性夜翀还算不平庸,香港和东南亚这边的事务,都打理的不错,我一直都挺放心的,但是最近我听说了一些事情,让我颇感意外,所以这次特地回来,想请乔小姐给我解解惑。”
乔南溪心想,如果夜翀这种人,在夜迟的眼中,还只能算得上是不平庸,那么怕是这世界上已经没有夜迟能看得上眼的人了。
短暂的腹诽之后,乔南溪出声回道,“夜先生请讲。”
夜迟道,“我听说乔小姐跟夜翀认识,是因为乔小姐当初想偷夜翀手上的那枚红宝石戒指?”
乔南溪这么多年从未觉得自己当小偷有什么丢脸的,她又不偷穷人,不过第一次当着人家爸爸的面,被人问是不是偷了儿子的东西,她莫名的觉得面子上有些挂不住。
眼底深处潜藏着一抹躲闪,乔南溪面不改色的回道,“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