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永平王府的刘侾,想问问看,我大哥最近格外欣赏的那个举人是哪一位?我大哥便是世子刘修,他最近时常在我跟前夸赞一位年轻的举人,说人家比我还小几岁呢,便是如此的能耐。”
刘侾忍住了,忍住了森然的恶意,还特地摆出了一副笑容满面的模样,成功的从那些涉世不深的学子口中套出了真相。
这是一场世纪会面。
杨冬燕曾经最爱的小孙孙,跟她如今最爱的大孙砸,终于见面了!
窝头没感觉的,他对永平王府的感观实在一般,只因为从世子身上就能清晰的感受到,永平王府不如安平王府。
待再看到这位王府小少爷,他只愈发坚定了自己的想法。
要怎么形容呢?
首先,刘侾长得还是很好看的,哪怕身上早就没了小时候那种菩萨跟前小童子的精致长相,长大以后的他也还是很好看的,是那种分外张扬的帅气,隐约还带着一股子痞气。
其次,刘侾穿得特别好,光他那一身衣裳和配饰,就能在南陵郡置办下一座小宅子了,尤其是腰间的佩刀,上头满是珍贵的宝石,让人一看就明白……
装逼专用,别是连开锋都不曾吧?
“你就是那个……你叫什么来着?”
“魏承嗣。”窝头不明白这人想干啥,但本能的,他不喜欢这人。甚至在看到这人的时候,他想起了他奶以前曾说过的一句话。
绣花枕头烂草包!
文雅一些的说法就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刘侾也很不喜欢眼前这小矮子!瞧瞧那是什么眼神,讨厌得很!关键吧,这小矮子还长得一副特别熟悉的感觉,仔细看眉眼,仿佛是全然陌生的,但表情神态肢体动作,反正就透着一股子熟悉感。
他觉得,这就是血缘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