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厌吗?
一开始是讨厌的吧。
讨厌这个突然增多的家庭成员,讨厌家人都围着他转,讨厌自己要靠他才能获得求学机会……
与其说是讨厌洋娃娃,不如说是,讨厌无能为力而弱小的自己。
约翰向来擅长这些旁门左道,但是黛妮很聪明,不会轻易被蒙骗过去的。安说:“黛妮不会信的。”
“光是我一人,她当然不信。”约翰说,“所以接下来送洋娃娃去集市展出的人,是你。”
黛妮知晓约翰是什么德兴,自然不会被三言两语哄了过去。但提到安,就不一样了。
虽然安的性格冷淡了些,但黛妮知晓,她的这个弟弟本性善良且正直,只是不善于表达而已。
平时她“奴役”他做一些他不想做的事,虽然他每次表面很勉强,最会都会做,并且完成得极好。
如果在这桩谎言中增加了信任的弟弟,黛妮会自愿将洋娃娃交出去。
因为他们是家人,拥有紧密的血缘纽带,是这个世界上最亲密无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