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荷就这么踩在了ken的皮鞋上,有了ken的衬托,显得他的脚愈发娇小精致,脚趾圆润饱满,好似经过洗涤筛选的精美贝壳。
锃亮深黑的皮鞋衬得他肌肤赛雪,极致的黑与白造成强烈视觉冲击。
尤其是其中一只脚上布满暧昧斑驳红痕,显然是被用力含吮过。
虞荷低头瞧了半天,突然仰起头,ken也正垂眸看他,冷峻淡漠的俊容看不出表情。
他好像做错事了。
踩在男人皮鞋上的白嫩小脚难为情地并起磨蹭,擦出了许些粉潮,在他刚欲收回时,ken问:“为什么要收回去?”
虞荷很小声地说:“脏……”
ken扯了扯嘴角。
确实脏。
怪不得虞荷那时候抱着他不放,原来是被那只野狗欺负了。
当时他就在身边,为什么不当场求助他?
要是让他知道虞荷被这么欺负,他肯定会让那个男人付出代价。
长长的黑睫在绚烂灯光形成一层浓密阴影,柔顺墨发下的眉眼乖巧而又听话。
被欺负都不知道告状。
真是笨。
“确实脏。”ken不带什么情感道。
自己说自己脏,和别人评价自己脏是两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