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堡比较偏,附近的森林偶尔有野狼出没,要是让宋稣这样淌着血呆上一夜,他恐怕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管家的指尖还残留着一点宋稣呼吸的温热,手指互相摩挲着。
主母被家仆扶着胳膊,正要转头,管家突然说:“夫人,您忘了,小少爷还有用。”
主母蹙起眉,“什么?”
管家不动声色的挡到宋稣身前,提醒道:“皇室会来伯爵家做客,听说这位伯爵大人好男色,或许,他能为老爷引见皇室。”
是了,镇上有位尊贵的伯爵大人,可惜他不近美色,也没有什么癖好,让大家想拍马屁都拍不上。
最近开始流传伯爵大人好男色的说法,而且还说他在床事上极为残忍,性癖很残酷。但这都不算什么,如果他看得上宋稣,说不定到时候在皇室的宴会上,他们家能获得见到皇室的机会。
“是我忘了,这贱蹄子天生就该是这命。”
他的母亲虽其貌不扬,却是别人专门买来献给宋父的,据说学了许多勾栏样式,要不怎么能让宋父只睡了一晚就念念不忘呢?
当年,主母仁慈的把他生母当成普通家仆对待,她却爬上了宋父的床,还生下个孩子,一辈子膈应人。
主母为此记恨在心,所以她打小就有意把宋稣培养成适合送到床上的礼物——就像他的生母一样。
如今终于有出手礼物的机会了。
只是因着今天没能成功使神明降临,主母迁怒于宋稣,左右不过是个私生子、一个随便能取而代之的礼物,她泄愤处理掉也没什么。
但经管家一提醒,她又觉得不能轻易地放过宋稣了,再怎么说,也得让他尝尝伯爵大人的手段吧,要是能死在伯爵的床上,也算是为他们家族做了贡献。
主母轻飘飘的扫过没剩几口气的宋稣,神情不悦,“既然要献给伯爵,那就管教管教——明天早上再放他出来吧。免得他又不听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