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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沛桦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失忆过,而宋稣就是他失忆前就喜欢的人。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他肯定是很喜欢很喜欢宋稣的,喜欢到,多年不见,隔着人群远远瞥见一眼身形,就能把他认出来。

要不然,他怎么会直到现在,还没有对宋稣改变心思,甚至于……有愈演愈烈的架势,正如此刻,但凡宋稣贴近一点宁沛桦的胸膛,便能感受到宁沛桦火热又剧烈的心脏跳动。

宋稣自是不肯信这么牵强的理由,只当做是宁沛桦不知什么时候学会了些拙劣的情话,扯了扯嘴角,“真老土的搭讪方式啊。”

宋稣这语气真是有些娇纵蛮横,但宁沛桦却莫名的懂了宋稣的意思……宋稣没有反驳,没有厌恶,这是一种默许!

宁沛桦心中一喜,强自镇定下来,摩挲着宋稣纤细的腰线,说:“你……你明天搬来跟我住吧。”

宋稣隔了会儿才反应过来,稍稍挑眉,有些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宋稣抬脸与宁沛桦对视了眼,发现宁沛桦这张俊俏又轮廓分明的脸不知何时已经开始泛红了,原来,宁沛桦也在紧张吗?

宋稣莫名心中一揪。

不管了,说也说不清楚,宋稣直接按住宁沛桦的脸,朝他亲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