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怪。
这个时代的人们总爱追逐潮流,但凡商品被打上“限量”“抽签”“绝版”之类的标签,必然会吸引一些眼球。再暗中铺广,让一些kol隐晦地带货,热度想低都难。
至于这种行为,在他当初读书的时候就听教授仔仔细细从头到尾分析过一遍,当时教室里不少人都发出了恍然大悟般的惊呼。
说好听点,那叫追逐时尚潮流,或者是力争成为时尚弄潮儿的一份子;说难听点,那纯粹是从众心理作祟。
这个道理很好解释:
为什么全新的时尚潮流总是被一小撮人最先发现然后推广到全人类呢?因为人家偏偏没从众,人家偏偏没在上一次时尚潮流的巨浪中随波逐流。
汪屿很清楚地知道他的审美和现在大部分人的不同,他鲜少买颜色鲜艳的衣服,就算颜色稍微活泼一些,衣服也必然没有大面积图案。
他不喜欢出众,走在路上的时候只希望自己能安然无事地快速抵达目的地。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当初他在手臂上文了那么大一束玫瑰花之后会觉得很别扭,因为此前并没有在自己身上见过这么大面基的图案,更何况是这样跳脱的红与黑的组合。
汪屿不以为然地移开视线,却察觉身边的小可爱正在拽他的袖子,下意识微微俯身凑过去听她说话。
“你投篮命中率怎么样?”
他倒是诚实:“应该不怎么样吧,当初学校组篮球队的时候我就是个后卫。”
郁芃冉眨巴眨巴眼睛,一开始还信了他的话,反应了几秒才突然明白过来有哪里不对劲:“后卫是不是负责带球过半场然后传球给队友制造得分的?”
“宝宝知识面很广,重点表扬一下。”
“所以你命中率应该很高才对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