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给她搭衣服的瞬间,她正好伸手拨了一下头发,把不听话落下的发丝拨到耳后,汪屿随后就看到了她耳后的文身。

是一朵玫瑰。

他们两个没聊几句约翰弥尔顿,郁芃冉就接到了电话,大概是她的朋友催她回去,她挂了电话就匆忙把衣服还给了他,随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并没有带走桌上的那张纸。

可以说是非常短暂的相遇。

但这只高贵天鹅给汪屿留下了太深的印象,以至于他当场就在自己的舞会邀请卡上画了一束盛开的玫瑰,本想回到会场去找她,但已然找不到人影。

随后那束玫瑰出现在了他的手臂上。

有文身本不是什么稀奇事,但他手臂上的玫瑰将张扬和沉稳融合得恰到好处,每次抱着书走在校园里或者在篮球场挥洒汗水的时候,总会吸引一些视线。

迟慕森并不和他在同一所学校就读,但知道这整件事,当时还狠狠嘲笑了他一通,不过嘲笑归嘲笑,之后他也帮着汪屿去找了这只叫做scarlett yu的优雅天鹅。

想也知道,没有方向地找人就好比苍蝇乱撞或是大海捞针,所以汪屿自然丢失了她的音讯。

多年过去,汪屿早就把这件事深深掩埋起来,在重新遇见一头优雅长卷发的郁芃冉的时候并没有认出她,况且她还把耳后那个玫瑰文身洗掉了。

不知道应该说这是缘分还是孽缘,再重逢居然是这样的前因——他最恶心的一家子竟然会把她也牵连进那样的漩涡,想想都替她觉得惨。

不过还好,现在有些事情已经尘埃落定,她也和裴家再无牵扯,唯一难办的只有那位公子。

过去他还总说“一见钟情”是最烂俗的搭讪交友方式,但现在回想起来,好像是他先“一见钟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