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合作

“那,赚的钱怎么分?”李可灼继续问。

“你出歌曲,我出钱制作发行,利润分成咱们三七开,你三我七,你觉得怎么样?”李崇德朝李可灼问。

“三七开啊!”李可灼沉吟。

他的脑海中,却是朝老杨询问:“老杨,你觉得三七开怎么样?”

“如果真能做到三七开的话,还是你赚了,就怕到时候对方给你报假账,本来赚了一万,对方硬要说才赚一千块钱,你也不知道,我觉得还是直接卖歌好,该多少就是多少。”老杨说。

“我不想卖歌曲,一首歌才几百块钱,我还不如写小说呢。”李可灼表示不想直接卖歌曲。

“那是你一开始没有名气,等你有名气了,一首歌卖几千块上万块钱不成问题。”老杨辩解。

“你可别说了吧,那我还不如写一本小说让李叔带去香江帮我投稿,赚的钱不比写歌多了去了?”

在国内写小说,有千字多少元的限制,这是出版局规定的。

但是在香江甚至是国外可没有这个限制,一些名家更是能够从出版收入里面拿利润分成。

像金庸古龙等名家,在八十年代就能靠着写小说身家上亿,李可灼虽然短时间不可能追的上这个数字,但是一本书赚它个几万甚至是十几万的梦想还是可以有的。

当然,前提是李可灼要有门路,能够顺利的投稿到香江出版社,而且还要被出版社编辑看重。

他自己想要去香江投稿,基本上不可能,除非他偷渡过去。

他现在认识的唯一一个与香江有关系的人,就是眼前的李崇德了。

要是音乐上面和他合作的比较顺利的话,以后再合作小说也不是不可能。

不过现在的话,李可灼还没有这方面的打算。

最后,李可灼同意了对方赚的钱三七开的提议。

他没有要更多,因为他现在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李崇德愿意给他三成利润,已经说明对方非常有诚意了。

要是和正规的音乐公司合作,作曲家想要拿公司三成利润分红?做春秋大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