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别人的后妈是她刚来这个世界做的一个错误决定,如今已经修正,她就该抓紧这个时代的机遇,大步向前。
宋冬芸在忙活时,青璃也没闲着。
期初是因为时局还没彻底改变,又想着先顾着小雨,所以她没发展事业。
等到三年后,情势彻底改变,青璃开始动手了。
做的还是最擅长的食品行业。
八十年代,百废待兴,此时正是商业飞速发展的时候,青璃顺势入场,第一年就赚了不少。
她离开小村子,离开镇上,来到市中心,打造一个让人一想吃东西,就能想到的美食城。
宋晋一开始就和青璃说好了,家里他主内,青璃主外。
因此青璃在忙碌时,他负责照顾好家里。
两人有商有量,坦诚相待,小雨乖巧听话,一切欣欣向荣,没几年,青璃又收到宋冬芸寄来的合同,她创造了自己的服装品牌,作为给了她初始资金的杜青璃,她给了杜青璃百分之三十的股份。
青璃也没客气,签订合约,将合同再寄回去,合作就此达成。
十二年后
项莲追着一个少年冲向一个巷子,然而她速度不及对方,一个眨眼,巷子拐角多,那人就不见了。
她气急败坏的跺脚,就站在巷子里,一点不顾及形象的学着村子里骂街的妇人吼道:“项义!你给老娘出来!”
回答她的却是空荡荡的回声。
项莲不甘心的继续骂:“你有本事偷我的钱有本事出来当面对峙啊!就会冤枉人,害你哥被爸打,等你回来,老娘打死你!”
隔着两条巷子,被骂的少年项义,也就是项利锋的三儿子正满不在乎的靠在墙角,反而他身边一个少年很心虚:“喂,你真偷拿你姐的钱了?”
“放心,我爸还以为是我哥拿的,他不知道!”项义摆摆手,淡定道。
少年挠挠头,总觉得这样不好,可见他的模样,便闭嘴了,但心中却摇摇头,还是算了,他们年纪不大,拿钱怎么都得跟父母说一声,更别说这是姐姐的钱。
项莲骂骂咧咧半天,对方厚着脸皮就是不动摇,最后她也没办法,只能气呼呼的转身离开。
十二年过去了,他们家从原先的村子里,搬到了镇上。
不过家里还是他们四个人。
项利锋、项莲,以及二宝项恒和三宝项义,也就是刚刚的小兔崽子。
项莲会这么生气,主要是因为昨天她的钱不见了,在家里大闹一场,项义突然说看见项恒吃冰棍了。
项恒一向是有钱立马花光了,这周还没到周一,项利锋还没给他们钱,他哪来的钱吃冰棍?
项莲下意识以为是他偷了自己的钱,跑去跟项利锋告状。
项利锋二话不说将项恒打了一顿。
原本项恒就越发沉默,被打了也不知道辩解,直到今天项莲在项义的枕头下发现了两块钱,她才恍然发现偷她钱的是项义!
项莲一时生气追着要打他,很可惜她跑不过十三岁的弟弟了,直接被甩在身后。
零花钱没了,还冤枉了一直护着她的二弟,项莲也很委屈,愤愤的骂着:“狗东西,果然是从小就不老实的……”
正骂着,她忽然想起十年前的两个人。
一个是差点成为他们后妈的杜青璃。
一个是已经成了他们后妈,却被他们赶跑的宋冬芸。
当初老三不老实冤枉了杜青璃护着的那个小乞丐,导致她被对方绊了一下摔了一脚。
现在老三又不是老实,害了老二。
还真的是……十年如一日啊!
项莲讽刺的笑笑,心中一阵叹息,有些后悔年少无知做出那些事,一切事情如他们所愿,后妈不再是后妈,他们家没有别的人了。
可这样真的好吗?
那件事后,父亲说不找媳妇了,也不给他们找后妈了,不管奶奶怎么劝他都不松口,当然后来她才知道,有他们这样的孩子在,没人敢来当后妈了。
家里四个人,衣服只有作为女孩的她来洗。
一开始她也闹,不愿意,可奶奶说她要是不做,就要给她爸娶个后妈,她最排斥后妈了,只能咬牙每天洗一家四口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