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子底下的更不必说,到处都是掌印和指痕,有的地方还被咬出了血。
无处落手,怕弄疼了她,李远山只能摸摸她的头发,没想到她也发出了低低的呼痛声。
昨天竟是连头发都被揪了。
李远山的手顿住,“我答应你,以后不出远门。”
他想了想,补充道:“夜不归宿的场合必要带你一起。”
傻奴点了点头。
“还有,”他盯着那些伤,眸子变得深沉,“枕下的东西,你醒来看看。”
他不敢碰她,定定地看了一会儿,发出一声低叹后走了。
应酬席间,他显得很心不在焉。
歌舞无法入眼,丝竹成了绕在耳边的蚊蝇,他全然没有了昨天的谈笑风生,只惦念着傻奴的状态。
昨夜傻奴哭得像只虚弱的奶猫儿,到最后竟是一点声儿都不出了,他虽喝了酒,但意识极为清醒,他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只是借着酒劲儿为非作歹。
他太迷恋傻奴了,有时害怕弄碎她,有时又恨不得弄碎她。
推杯换盏间,他察觉给他倒酒的婢女似乎在打量自己,他冷冷地瞪了回去,那婢女的酒便洒了一桌。
旁人道:“李兄也太过不解风情。”
李远山默不作声。
来这种地方应酬已经破了他的底线,若非付全喝了酒容易撒疯,他说什么也不会来。
他自罚了三杯,胡编乱造,“贱内泼辣,我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