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自在地摸了摸自己腰间的荷包,惭愧地打开,“这是我准备的。”
几块可怜的碎银子装在里头,傻奴的全部家当就在这里了。
他唇角微翘,“带着百合出去吧,我在家里等你。”
他的声音低沉,“家里”二字被他咬得极为好听,傻奴的耳朵都烫了起来,抓着他的袖子黏黏糊糊地求他,“一起嘛……”
李远山笑容淡了些,“我不去了,你早去早回。”
“噢……”傻奴慢慢地转身,慢慢地走,又慢慢地回过身,“真的不去吗?”
她做了个小狗拜拜的手势,这是她从大黄狗那里学来的,大黄狗每次想吃馒头都会做这个姿势。
李远山的目光一寸寸冷下去。
傻奴吐了下舌头,“知道了,那我走了。”
黄色的衣摆如同风中绽放的小黄花,转瞬不见,李远山看了眼自己的残腿,又抬起了眸子。
傻奴果真懂得看脸色了,他确定。
她并不是无知无觉。
四轮车的把手光滑,确实如付全所说,做工精良,在侧面还绑着一个可以伸缩的拐杖,他取过拐杖全部展开,上面有着精致的机关,轻易就能牢固卡住,长度刚好到他的胸部左右。
正好付全进来了,李远山拄着拐杖站起来,淡淡道:“谢了。”
傻奴被百合牵着走在街上,路过以前买衣服的衣铺,驻足站了一会儿,最后还是摇了摇头,拽着百合就想走。
百合像条不听话的倔狗,一脸视死如归巍然不动,“夫人,爷说过就在这家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