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年少时的样子,自己还真的没有见过。
她记忆中的容征,不论是什么时候,即使在行军路途艰难困苦时出现在她的面前,也永远是干干净净的铁骨铮铮之汉。
什么时候居然邋遢成了这个样子,连胡子都长成了草。
“他……他……容征怎么把自己搞成了这个邋遢样子,难怪刚才在茶馆我上前认他,他却不理。我还给了我一块子,到现在我手背还红着了。”
反应过来的杨玉乔,露出关心的笑容来。
她一边说话一边解释,还把自己刚才手背上的红痕拿出来,在林轩面前晃上一晃。
来证明她刚才所说非虚,同时也证明了为什么在刚才那一瞬间她没有认出他来。
是因为在她面前,他从来都是那个干干净净,礼仪到位的容征。
“啊,原来是这样啊,我就说嘛,小舅舅的人怎么可能认不出小舅舅来,原来是那个啥啊?情人眼里出西施,永远把自己最好的一面表现出来。”林轩一边说,一边笑。
可心里却在哀叹:小舅母不会向小舅舅告状吧!
“既然都是自己人,那话就好说了,小……我还是叫你小公子先吧,小舅舅受了伤,此刻中暑不宜动弹。恐怕要借小公子的马车一用。”林轩解释。
同时也说明了,他真的不是想要抢劫!
他是个好人来着!
“受了伤,伤在哪里?”杨玉乔脱口而出,语气里带着连自己都未曾察觉的关心。
话一说完,她就后悔了!
怎么不受伤再重一点,直接丢了性命岂不是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