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有个爱出门胡闹的小妹,是以,这化妆技术倒是手到擒来,此刻装起男子来,还真有那么几分味道。
她一手握住缰绳,扶着马鞍脚上一个用力踩镫,人便轻飘飘的落了上去。
她装作得意的朝周围的兄弟伙炫耀,却换来他们绝尘而去。
“哎,别跑阿,我们来比赛啊!”杨玉乔大大咧咧的吼了起来,跟了上去。
她知道前世的自己就是容征心头的白月光,得不到,只能远远看着,便觉得美好。
今生,既然无法阻止相遇。那么,她便把他喜欢的样子,全然来个颠覆吧!
端着活,还不如作着死,就活成她想要的样子吧!
一行六人,在天黑的时候不过停下来稍事休息调整,便又上了马匹。
因为不知道杨家的礼车到了何地,他们只能尽快的通过高墉山免得被土匪草寇,捷足先登。
再者来说,夜晚赶路虽然辛苦,却好过白日里被火辣辣的太阳晒着,一个不小心就可能中暑晕倒。
第二天太阳升起的时候,他们通过了高墉山,在附近不远的一个茶水馆停下来歇脚。
从马身上下来的那一刻,杨玉乔感觉自己都快要散架了,身娇肉贵了十三年,这具身体还没有经过上辈子那么多的磋磨,自然也就吃不得苦头。
她踉跄着走到了离自己最近的的桌子,一碰到桌子,整个人就趴了下来。
此刻,她连半个手指头都不想动弹,如果不是心里的那股意志力支撑着自己,她早从马背上摔下来了!
“该死的容征!”她忍不住再次在心里骂这个害她惨死的罪魁祸首。
桌子的一边,早已经坐了一个身材挺拔的男子,一大圈的络腮胡子遮住了他大半的眉眼,只勉强能看出五官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