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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她是一个好人,她的行为会带来正义的结果。

陈琉璃像是说着什么天经地义的事情,一口带过那个狗官后,她又问道:“那你是怎么看出他们过的好的呢?”

薛满堂直视陈琉璃那双清澈温柔的眼眸后,脸上一烧,随后她挪开视线,低头闷声道:“因为他们的肚子是鼓的,身上有肉。百姓节省,平常做活儿时常会弄脏弄坏衣服,所以他们一般穿的都是耐磨的麻布衣裳,而且他们身上的衣服就算有补丁,最多也不过两三处,还都是常坏的地方的有,不常坏的地方很干净平整,那说明补丁并非是用来补衣的,只是用来保护里面的衣服不会坏掉。”

陈琉璃恍然大悟,她再去看,发现那些补丁大多分布在袖口和关节处,其他地方确实很平整。

有些人鞋上有破损,里面也会补上,不会露出脚趾。

这说明他们的生活条件确实很不错。

“阿彩说的极是,是我见识太少了,没发现这些。想来也是,就算是大富人家,也不见哪个常做活儿的人会穿一身绸缎衣裳。”

像陈琉璃,这次出行,身上就没有穿好料子,不是她穿不起,以她的身家,不说一天一套,两三天扔一套还是扔的起的。

只是爱惜好东西是大庄人的天性,再有钱,也不能糟践好东西。

丝绸衣服极易刮丝,还爱脏,不用干多重的活儿,平常吃饭喝茶抚琴都要小心些。

薛满堂躲开陈琉璃似是会说话的眼睛,慌张的四处张望,看见县衙出来个人,直奔茶摊而来,她赶紧转移话题,“好像有人来了。”

卓露绛忙完一茬又一茬的杂事后,就听到衙役禀报外头有两名女子寻她,只说是她旧友,只给了一个彩字为口信。

卓露绛听到这话后,第一反应是有人来乱攀亲戚了,她认识的人里,哪儿有名字带彩字的?

刚要让衙役把胡闹的家伙撵走,她猛然想起一件事来。

她听到过朱瑶彧叫一个人阿彩,还不止一次听到。

薛满堂,年轻的少将军,薛家下一任家主,女帝的心腹,不少人心中的女阎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