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风上是最常见的水墨画,典雅有致,绕过屏风就到了主厅,沈临洲仔细看了眼,就连屋内摆放的椅子都是黄花梨的。
桌子上的茶盏棋盘都极其考究,不难看出主人家的用心。
两人到的时候顾曾寿正在写字,俯身下笔行云流水,笔锋强劲有力,气势恢宏,颇有大家风范。
“哎,你们来了,看看我这个字怎么样?临洲,你看看。”
“字啊,一会儿看,顾爷爷我做了一对儿袖扣,有些粗糙,还请您不要嫌弃。”
精致的袖口静静躺在沈临洲的手心的盒子里,颜色沉稳大气,是他喜欢的料。
这孩子,懂礼貌情商又高,是个好孩子。
“谢谢临洲,我很喜欢。正好缺一对儿呢,先放那,我明天就用上。”
“好嘞。”
沈临洲把东西放好,这才不紧不慢凑到他身边去看的字。
顾曾寿写的是最常见的家和万事兴,家字那一撇极长把剩下的几个字包进去。
沈临洲仔细看了看,犹豫片刻还是道:“顾爷爷,我觉得你更适合端正大方的楷体,行书不够潇洒飘逸,我都是瞎说的,也不是很懂。”
顾曾寿放下毛笔哈哈大笑,伸手拍着沈临洲的肩膀眼睛里都闪着光,这是可造之材啊。
“临洲啊,你不必谦虚,这么多年以来你还是唯一一个说我适合楷书的。不瞒你说,我练楷书练了三十五年,后面才开始写行书,功夫不到家,被你看出端倪了。真不错,真不错啊。”
顾曾寿一连两个真不错可见他心情之好,一旁的管家都啧啧称奇,好久都没有看见家主如此赞扬一个人了,哪怕是他最引以为傲的孙子,都没有如此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