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半夜,天空灰蓝交汇,慢慢凝聚成墨色,远方的大厦氤氲着富丽光泽。
无故地带着种微醺的醉意。
林姝失神的半趴在窗沿,小伤感悄然往上冒:“南南,我的职业经常要和陌生人迅速的熟悉且建立起朋友的关系。而这段关系短则两三天,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每年,除了杏包,九九,湫和,傅滁他们。其他陪在我身边的朋友都在不停的换。”
“结束一段综艺,一段舞台和一段剧或电影的拍摄,就像是结束一段友谊。”
录制是结束了,可几个月的友谊不假,林姝一直把她们当成朋友。
但女艺人,亦指岁数相似的。基本会存在同性竞争的关系,一个代言的小事就能把所谓的友情击碎,双方撕破脸,再是粉丝拉战。
林姝那会儿因为这事,没少被某位的粉丝骂。可品牌方只找过她,甚至没和那位女艺人过多的交涉。
只不过全靠营销号大v的那篇胡乱造谣文章。让,刚红一年的她,
被网暴了。
当时小书迷又大部分是刚加入的粉团,压根挡不过这般的谩骂,该逃的逃,潜水的占据一半。
圈内鱼龙混杂,真心交朋友倒像是个笑话,能把利益实现最大化才是私下交友的标准。
不过,林姝觉着那时的网暴只是个意外,她本来就和那位私下不熟,点头之交罢了。代言这事就和先前说她抢《舞蜻蜓》女主角那事大同小异。
买营销号碰瓷蹭热度来的。
斐南安静倾听,睫毛倾覆下小片的扇弧状,搭落在下眼睑处。
他声线沉慢,咬字清晰一字一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