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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完了,魏樱端过药碗,舔了一下, 好苦,明明只用舌尖舔了一下,却好似整个舌头直至胃部都是无比苦的了,真不知道他怎么忍下的。

她敛了下眸子,低声道:“就那么开心吗?”

煜恣风没想到她竟直接说了出来,于是脸上一红,低声道:“若是你也能开心,那我才是真的开心,否则我一个人开心,就没什么意思。”

“嗯,”魏樱重重地嗯了一声,把住他的腰,又将唇撞了上去,而后撬开他粉嫩的唇瓣,却感到他紧紧阖着贝齿。

煜恣风将她推开,责怪地道:“不要,你生病了怎么办?”

魏樱嗤笑了声,淡淡地道:“你忘了我百毒不侵了?”

听她这么一说,煜恣风再也忍不住了,便主动扬起脖颈,方便她进入,果然舌头抵了进来,横扫着他的口腔,掠夺着他的呼吸。

在他以为将要进行下一步时,魏樱却停住了,低声道:“当初发生了什么?”

煜恣风一愣,却知道她说的是何含义,便低声道:“ 当初你给我了个玉佩,我把它卖了,做了个小生意,结果做得比那些女人更好,她们嫉妒,就找了人肆意报复我,使我丧失了清白。”

已不需更多言语,魏樱已经能明白他说的报复是指何意了,于是她低低地道:“所以我曾经在小倌馆里救下的满身是血的小男孩,是你……对吗?”

煜恣风瑟缩了下,却还是低低地道:“是我,但我是男人而不是男孩。”

他曾三次受过魏樱的救助,分别在少年时,二十岁时,二十一岁时。

曾经家贫,少年时当过魏家小厮,盗过魏樱家的传家玉佩,终生不能忘怀,以至于多年来念念不忘,他坚信自己欠了魏樱的,这种折磨使他难过消瘦,不敢深思。

少年时的魏樱是恣意可爱的,印象中她总是笑,眼底有阴霾,可是面对别人时,从不会展露阴冷,以至于他每每想提笔写信,给魏樱道歉,可总觉得自己不配。

万一魏樱忘了呢,他自作多情地旧事重提,若是魏樱其实并不愿听呢?

这是第一次,他欠了魏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