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她甚至更加崇拜煜恣风了,弟弟明明不喜欢吃肉的,可是煜恣风做出来,弟弟就爱吃了。
煜恣风默默凑到她的耳边,低声道:“我的手艺的确很好,可惜你并不让我帮你。”
腾的一下,她的脸又红了,小声道:“等我和哥哥洞房花烛时吧。”
一声轻笑从煜恣风喉间发出,他微启红唇,轻声道:“若是那天,可有比手更令人兴奋的东西呢,哪还用得着手来解决?”
他俩自认十分小声,可惜煜父是盲人,对于细微的响动听得格外真切,不免垂下头去,脸红了一片,心想自己的傻孩子说什么胡话呢,也不知羞,到时候别被人家厌恶了去。
二人的窃窃私语宛如利刃插入魏勉的心头,偏偏还不止这一件事刺激到了他。
只见面前小碗中堆叠如山,放满了煜葂给他夹的肉。
而且,煜葂还不忘自作聪明地补了一句:“弟弟,喜欢吃就多吃点。”
魏勉:“……”
脑海中怒火蹭蹭上涨,偏偏还要维持表面微笑,他心里想的却是,该死,谁嫁给煜葂这个榆木脑袋谁倒霉!
比起这组的各怀心思,魏樱组则温馨得多。
她抱着煜恣风,一边给煜恣风不断夹着他喜欢吃的菜,一边用头贴近他的脸,轻轻蹭了蹭,痴痴地望着他。
煜恣风的两个腮帮子都塞得满满当当的,水眸中蕴含无尽柔情,感到魏樱的呼气儿吐到他的脸边,痒痒的,令他几乎难以自持。
一顿饭,吃得几人都很尴尬,而唯有恋爱中的两人毫无所感,彼此蹭来蹭去,一顿饭没动几筷子。
吃过饭,魏勉本想继续和煜葂交流一下感情,到时候暗示她一下,却被魏樱打断了。
待煜恣风从她腿上站起来,魏樱才笑道:“爹爹,我得送弟弟回家了,毕竟是男子,老抛头露面的不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