煜恣风和煜葂以为顶多不过一两处创伤,可真正看见了,却手足无措起来。

那背后没有一块好皮,像是腐坏掉的烂肉,新伤的区域与衣服黏连在了一起,一扯好像都能把皮肉扯下来的样子。

寒风凛冽,魏樱结巴道:“它……我的后背不严重的,多是些旧伤,流了血看起来严重罢了。你们不用担心,一会儿我就回家了。”

冷飕飕的风刺激着痛处,于是她怀抱住了身躯,蜷缩了起来,像一只狗狗一般乖巧,红色的小肚兜被她的手死死捏紧。

听着她故作轻松的话语,煜恣风一拍她的后脑勺,怒道:“不严重个屁,你就不怕失血过多死在路上吗?”

魏樱抱住了头,又不好和救命恩人、还是个男子计较,只得委委屈屈地瘪着嘴,嘟囔道:“反正贱命一条,死不了的……”

煜葂用手肘怼了下煜恣风,道:“哥!不准你凶她!”

煜父闻到了一股血腥味,忍不住蹙起眉头,又听儿子的反应是这样,便立马道:“姑娘别怕,今晚就在这住下吧!等伤好了再走,葂儿,你去请郎中来!”

魏樱只感到头都大了,平日里其它的东西还好,可唯独她不敢生病。

普通的风寒,请个郎中都极贵,她不想破费。

于是连忙抓住了煜葂的衣衫,她语无伦次地说不用请,煜葂不解,说不必害怕麻烦她。

纠缠了好一会儿,煜父更是急得满头大汗,大声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姑娘不必客气!”

挣脱不得,魏樱只好抿了抿唇,小声对煜恣风道:“我……我告诉你个秘密。”

于是煜恣风低下头,凑到她的嘴边,不悦地拧着眉毛,脸皱巴在了一起。

对魏樱来说,这是那样的难以启齿,她吸了吸鼻子,像是被人狠狠地欺负了一般,小声地道:“我治不起。”

煜恣风一愣,心中五味杂陈。

明明眼前这人穷的不行,却还坚持还了钱,为了赶走喜欢的人,宁愿给了他全部带来的钱,可她伤成这个样子,竟然舍不得为自己掏一个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