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丽丝立即上马准备追过去,然而她这匹马这会儿还在闹脾气, 一定不肯走。爱丽丝踢打了几下,它宁死不动。爱丽丝没办法, 也只得从马上下来。
仔细想想,如今她手上没有武器, 就算是真能追上他……也很难办。况且她还有任务在身, 实在不该在此险地驻留。
虽说心里对送了她匕首的莉娜万分歉疚, 爱丽丝还是决定先回王都。
她给闹脾气的小马喂了一些胡萝卜,总算哄得它在入夜带她赶到可以借宿的村庄。这里是从王都前往北地的必经之路, 许多旅人都在这里过夜。虽然没有旅店,但只要给附近的农户一两枚银币, 他们就会端上美味的农家饭菜, 给客房铺上整洁的床单,把客人照顾得好好的。
虽然这一天过得非常令人疲惫, 爱丽丝还是照例在睡前向瑟西里安祈祷。不知何时,祂已翩然而至, 在她额上印下一吻:
“晚安。”
有了祂的祝福,爱丽丝睡得很安稳, 第二天一早就去找村里的铁匠买武器。像这样小村子里的铁匠通常只是打造些农具, 并没有什么真正的武器出售。爱丽丝买了一把小刀, 这东西与其说是武器,还不如说是给牧羊人随身携带的工具, 在实战中实在发挥不了多少作用,但无论如何,有总比没有强。
好在她的后半段旅程顺利得多,没有再被别的强盗或者什么奇怪的人滋扰,也就没有给这把小刀发挥的平台。她平平安安地回到王都,从罗姆师父那里拿回了巨剑。
当把巨剑背在背上的那一刹那,爱丽丝非常安心地喟叹了一声,连身上的肌肉都放松了。
她之前没有带武器,这一路上都有点胆战心惊,这会儿背上的分量沉甸甸的,分外有安全感。
爱丽丝一边这样在心里感叹着,一边下定决心,以后无论发生什么,再也不和她的巨剑分开了。这也意味着她决定从此以后再也不会隐藏身份。她做下这样的决定或许以后遇到困难,不过这样的做法更合她的脾气。
从爱丽丝出发前往北地时算起,到现在差不多也就是两个月。按说王都这边不会发生什么变化。但当她回来的时候,只觉好像过去了很久,好像她不是刚从北地回来,而是从另个时空归来,眼前所见的一切都好像微妙地换了种样子。
考虑到她在这一次出行中经历的故事……或许这感觉并不能算错。
爱丽丝照例住在罗姆师父的农庄里,现在正是农闲的时候,几个帮工都回家去了。他倒是很愿意让爱丽丝再在他这里多停留一阵,不过爱丽丝不能久留。要尽快将珠冠送到菲利克斯女公爵手上。此时女公爵已经回到西菲利克斯,爱丽丝必须立即动身。
在前往西菲利克斯之前,爱丽丝先去了一次王都的佣兵公会总部。
佣兵公会的人都认得她,不等她开口,就递给她一张纸。
那是一张由雷切尔伯爵出具的证明信,上面写明巨剑爱丽丝已经不再是与佣兵公会签约的佣兵。从此与佣兵公会再无瓜葛,不能以公会特级佣兵的身份接任务,佣兵公会对其也不再有约束的权力。这张证明书上印有不可更改的魔法印章,可以凭此证明它的真实性。
有了这一张纸,爱丽丝就算是自由了,同时也相当于失去了谋生的手段。如果菲利克斯女公爵毁约,她将会陷入非常麻烦的境地。不过事已至此,爱丽丝也不能反悔就是了。
她已经做了三年多佣兵,从普普通通的二级佣兵一直升到特级,付出许多辛劳,手上也沾了许多血。她作为佣兵的名气与努力就此一笔勾销,只换来这一张纸。
尽管心情复杂,爱丽丝还是小心翼翼地把这一纸证明收进了衣袋。
该做的事情已经做完,爱丽丝在王都稍事休整,就立即骑马前往西菲利克斯。
临出发之前,爱丽丝给马喂了好多胡萝卜,总算是让它稍微乖了一点。她最终还是给马取了个名字,叫它“别扭”。这不太像是马的名字,不过非常适合它。当爱丽丝用这个名字叫它的时候,这匹傲娇小马仰高了头,非常不爽地尥了尥蹄子。
嗯,看起来它很喜欢这个名字,以后就这么叫了。
前往西菲利克斯的旅途比去北地要短得多,也舒服得多。与久经战乱的南方地区和苦寒的北地相比,西菲利克斯领显得格外富庶。这里有着极为广阔的草场,农民多以牧羊为业。在女公爵的统治之下,多多少少有点世外桃源的味道。这一路沿途有几家特别好的旅店,都是西菲利克斯女公爵每年往返王都时下榻的场所。每家店都有一间专门给女公爵准备的豪华房间,女公爵不用的时候,会提供给其他贵族旅客使用,一般旅客就算想住也住不起,顶多只能付钱参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