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丽丝知道,开旅店是个正经生意,店里的人若是手脚不干净,也许会偷点零钱,却不一定敢偷拿贵重的锁子甲。毕竟金币银币没名没姓,锁子甲上却有工匠刻下的标记,又有特殊的附魔可以辨认。这样的东西若是说不清来路,一般的店铺是不敢收的。这样想来,偷拿那锁子甲的人很有可能本身就是个佣兵,或者干脆是以剪径为业的强盗。
倘若东西被什么小贼盯上,就算在这里逼问店伙也没用。爱丽丝想了想,收起匕首,向店伙问话:
“那么,你们这几天有没有看见什么佣兵或者其他带武器的客人?”
她这一问,店伙好像还真想起来了什么,他一捶手掌:
“我知道了,准是那个人拿的!”
爱丽丝再细问,才知道几天之前,旅店里确实有个有点奇怪的人。那家伙带着一对短刀,风尘仆仆,穿着适合在山林中行动的轻便服装。
一般旅客也有带把匕首防身的,但带双刀的人,一看就是以此为业。士兵或者佣兵为了要在战场上对敌作战。通常都会携带较长的兵器,只有长期四处流窜的盗贼,嫌长兵器携带不便,才会使用短刀。如果说最近有什么可疑的人,大概只有这家伙了。新入住的客人看到锁子甲送到前台来的时候,那人恰在桌前吃晚饭,正好看到店伙把锁子甲收进爱丽丝的行李里。
好不容易想起这么一个人,店伙和老板都松了一口气。店伙对爱丽丝详细描述了那个人的长相:男的,年纪不满二十,个头不高,人也比较瘦,一头褐发披到肩膀,神情显得狡黠,脸上有几个雀斑,耳朵上带着单个耳坠。
这些外貌特征加上双刀和轻便衣装,似乎并不太难辨认。爱丽丝又到马厩里去问马僮,马僮倒也记得那个人,说是他骑着一匹通体白色的骏马,虽然不知他的目的地,但记得应该是往南边去了。
这总算还是唯一的好消息,毕竟他前往的方向与爱丽丝回王都的方向一致,或许她可以一路走一路打听。
爱丽丝倒是很想立即去追,不过那人已经走了几天,又有一匹好马,就算立即去追也一定追不上。更何况她这几天折腾过来,消耗的精力倒和打一场仗差不多。如今她实在撑不住,只得让店伙给她重新开了一间房,嘱咐要将马喂得饱饱的,好让她明天一早就能出发。
客店老板说不上是出于愧疚,还是有心讨好,为她开了一间最舒适的套房,并且申明费用全免。既然客店老板有心稍作弥补,爱丽丝也就领受了。
她毕竟是个经历过生死的人,锁子甲再珍贵也没有好好睡一觉重要。她换过衣服趴在套房的大床上,还没有一分钟就进入了梦乡。
也不知她睡了多久,将醒未醒之时,爱丽丝突然感觉好像有什么在碰她的手,试图转动她食指上的立约指环。
爱丽丝一下子清醒了:
屋里有人!
刚刚丢了锁子甲,现下手中又有一件珍贵珠冠,爱丽丝此时宛如惊弓之鸟,神经一下子绷紧。她无暇细想外人究竟是如何进来,摸过枕边的匕首,不声不响就戳过去,却刺了个空。
爱丽丝对自己的感知能力极有自信,想不到会一下刺空。她当即翻身下床,用床当做掩体挡住身形,抬眼看过去。
此时已是黄昏,房间里的光线虽然昏暗,倒也不是看不清屋内情形。她却发现屋里并没有旁人。
她正紧张着,却听见有声音在她耳边响了起来:
“是我。”
她吓了一跳,浑身一抖,回过神来才意识到是瑟西里安。于是松了一口气,随手丢下匕首,直接转身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原来是您,我还以为有人躲在屋里,差点吓死我。”
“以后也许时常要有这样的事,你要尽早习惯。”
爱丽丝听出瑟西里安这句话不平常,不免又惊又喜:
“您说这话的意思,是决定要一直留在我身边吗?”
瑟西里安似乎永远都不会正面回答问题:
“我立过誓。”祂说,“在地牢里的仪式并不仅仅是你单方面的誓言。我既然说了会将目光投注在你身上,就不会违背承诺。”
“但是您如今的能量似乎并不很多。”爱丽丝指出,“像现在这样的交流需要消耗许多祈祷之力吧?我指……像现在这样制造出……实体?”
爱丽丝的尾音里带着问号,她实在不知道瑟西里安现在这样算不算是有了个实体。祂“手”的触感和之前在地牢里的感觉不太一样,摸起来与人类更加接近,却又完全看不见,但之前在地牢里,按照瑟西里安的说法,如果那里不是那么黑,似乎总还是可以看见点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