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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知道师父在说什么。她在酒馆时,也曾见过有男人试图往姑娘的杯子里下药。但她之前工作的地方只是脏兮兮的酒馆……她要去的那可是贵族的聚会啊!

“贵族只会更肆无忌惮,”罗姆说,“别看他们一个个光鲜亮丽,撕掉那张皮,心里的道德感甚至还不如佣兵。”

虽然罗姆把上流社会的宴会描述得充满危险,为了赚钱,爱丽丝还是下定了决心要前往参加。毕竟她是做佣兵的,怕危险可不行。更何况,最危险的情况她都已经经历过了,又怎么会害怕一个小小的聚会呢。

她接下了委托,到了宴会那天,女公爵家的马车到了。

女公爵想得十分周到,她给爱丽丝送来一套衣裙,甚至还派了个女仆过来帮她穿衣梳头。爱丽丝上次做女孩打扮的时候还是在酒馆里,离现在已经有三年了。近来她对外披露了女性的身份,但并没有购置女装,仍是一直穿着原来的衣服。这次她看着女公爵家的女仆带着要在宴会上穿的华服前来,整个人完全僵直了。

啊啊,真正临到头上才发现,换上礼服参加宴会这种事,好像比想象之中还要麻烦啊。

女公爵家的女仆板着面孔不苟言笑,爱丽丝从前听人说过,像这种贵族之家的佣人,都受过专门的训练,绝不会在脸上表露出自己的情绪。当时她还觉得这实在太夸张了,可现在看见女公爵家女仆的模样,才知道这种说法居然是真的。

爱丽丝由着她摆弄,想起当初她刚满十二岁要去圣殿的时候,也曾经被人这么摆弄过。那时候摆弄她的人是房东太太家的格丽齐,这几年里爱丽丝几乎快把这个人忘光了,这会儿遇见相似的场景,才又想起格丽齐那张刻薄面孔。

跟眼前这位面无表情的女仆比起来,就算是格丽齐,好像也显得很亲切了。她有点希望这女仆能像格丽齐一样爱说话,哪怕说些不好听的话也行,可惜眼前这位女仆除了必要的话之外,一个字都不肯多说。

眼前的这位女仆就像是一扇窗子,透过她,爱丽丝可以看到一个与她以往所知迥异的世界。若是以前的爱丽丝,或许会有点害怕,不过如今的爱丽丝和从前全然不同,她只是有点好奇。

女仆替她换好了衣服,梳了个漂亮的发型。爱丽丝穿着女装,有股说不出的不习惯。这些年来她为了扮成男人,总要用布带束紧前胸。这几天虽然已经放开束带,却仍是穿着原来的衣服。他们给她准备的衣服胸前有很大的开领,让她觉得有点凉飕飕的。

他们甚至还为她准备了鞋子,不知他们是从哪里弄来自己的尺码,爱丽丝穿着居然正正好好。为了让她的身段更显颀长,这双鞋的鞋跟稍微偏高,叫人穿不习惯。爱丽丝凭借着自己当了多年佣兵的敏捷,才算是驾驭住了这双鞋,自己多少觉得有点得意。

罗姆的农庄里没有大穿衣镜,爱丽丝看不见自己的全貌,不知自己这样打扮究竟会是什么样。不过现在也容不得她细想这些,时间差不多到了,女仆催着她赶紧上了马车。

坐在马车上,爱丽丝渐渐调整好了心态。

无论她穿得是什么,她的身份始终是佣兵。她唯一知道的礼仪,还是当年在暗河街房东太太家里跟格丽齐学的。不用想也知道,那点可怜的礼仪常识,根本不能用在这种贵族的聚会上,如果她照此实施,只会平白惹人取笑罢了。爱丽丝下定决心不去考虑礼节的问题,而是用佣兵的态度对待眼前所见,即使粗鲁一点,料想也没有人会感觉吃惊。

毕竟,她现在本来就是个佣兵啊。

马车把她从郊外拉到了女公爵的别墅,在大门口停下来,女仆扶她下了车。

爱丽丝下定了决心要不露怯,她忍住了不低头看,也不伸手去提裙摆,高扬着头走进女公爵的别墅。

爱丽丝出场的时间是女公爵早就计划好的。按当时的风俗,在聚会中比约定的时间稍微晚到一会儿算是一种礼貌,女公爵安排她在大多数人都已经到了的时候登场,以便让所有人都能看见她出场。爱丽丝的气质与在场的淑女贵妇们全然不同,一出现就吸引了众人的目光。

站在门口的仆人通报出了她的身份和名字:

“特级佣兵,巨剑爱丽丝小姐到。”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一直在琢磨这本书里的物价问题,所以昨天把前面十三章提到的两枚金币的价值稍微改了改,在这里说一声,看过的倒也没必要回去看。

在这本书的设定里,一般平民虽然也可能赚到相当于一两枚金币的钱,但手边通常摸不到金币。像罗姆这样的佣兵倒是经常能摸到金币,但又很难攒得住。真正经常使用金币交易的,是贵族和魔法师,以及为他们服务的大商人和公会。这个世界生产力低下,制作精良的物品价值很高,而且凡是与魔法沾边的东西都贵得要死,不是一般人能碰的。大致就是这么个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