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页

一想到她连圆谎都困难、怒而转身离去的模样,凌万顷真是……不想原谅她啊。

电话响起,是季瀚池。

“出来喝一杯?”

若是在平时,凌万顷可能就不出去了。但今天他例外。他突然不想一个人在家。

这个家,华丽辉煌,一丝不苟。但它太安静,太冰冷。

以前凌万顷很享受这种“一人天下”的感觉,可今天突然觉得,哪怕屋子里有点尘土也是好的。

毕竟尘土是活的。

半小时后,某酒吧内,凌万顷见到了季瀚池。

“我家的酒不够你喝?非要来这种地方?”凌万顷面无表情,但眼神出卖了他,他不爱人群。

一个传媒大佬,不爱人群,说出去都没人信。

季瀚池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长得非常“斯文败类”,要不说他的真实身份,都会以为他是哪个行业的研究型学者大佬。

“斯文败类”才是爱热闹的那一个。

他一皱眉头,表情比凌万顷还要嫌弃:“你地窖里的酒我有兴趣,在你家喝酒就算了,没一点儿人味。”

“不看着美女就喝不下酒?难怪你老婆离开你。”

“前妻,那是前妻。”季瀚池又辛苦地纠正。

关于曾经的婚姻,他唯一的苦恼就来自于凌万顷总是不能正确称呼,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