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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娜给江一苇介绍了一部古装剧的客串,大概要拍摄两天左右,片酬十六万,很诱人。

但是将角色给吉星一看,吉星就不太同意。

“你头一个角色恶毒后母,已经挺渣了。这个角色更渣,谋杀亲夫,几场都是天牢的戏,扮相也不好看。我担心连续两部反派,会将你定型了。”

“定型成反派?”江一苇想了想,演员的确怕定型,吉星这个担心是有道理的。

但她情况不一样。

她需要钱啊。

这部戏就在竖店拍,而且对方愿意凑她的时间,两天十六万,这样的机会也不容易找,江一苇不想放弃。

“我想了想。《水晶鞋》其实是偶像剧,这部电影是正剧,两个剧类型不同,就算都演反派,也有不同的演法。”

江一苇和吉星签的是代理约,在接戏和商务上江一苇相对比较自由。见她坚持,吉星也不好太泼冷水,决定立刻马上,再给江一苇找一部人设丰富、角色正面的戏演演,多几部在手,到时候只要一部打响,后续资源就不成问题。

也能充分挖掘一下影后演技的多面性嘛。

“你觉得小庞怎么样?”吉星又问。

“挺好的,热情,勤快。”

“那就给你当助理怎么样?”

江一苇呆住:“这就不必了吧……助理要花钱的。”

“公司给你配,不要你花钱。”吉星哭笑不得,“琐事让助理去办,你可以腾出精力多接商务多演戏,花那点钱合算的。”

“好像有道理,哈哈。”江一苇终于欣然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