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馋这馒头都馋好久了。

快乐的咬了几口馒头,稍稍满足了一下嘴巴,林奇又夹了一块红烧肉放入口中。

酱汁浓郁鲜香,皮柔韧而清爽,而肥肉则是妥妥的入口即化,还自带一种极轻的焦香,而瘦肉的口感也是异常的好,不柴不腻。

再搭配上馒头清甜的口感简直就是绝配。

林奇终于知道为什么这桌上就红烧肉吃的最快了。

他两三口就把剩下的红烧肉给吃完,只剩下一个有少许酱汁的盘子。

林奇看看自己手里的馒头,再看看盘子,都没有多犹豫,干脆地撕下一块馒头,沾上盘子上的酱汁吃了起来,还别说,沾着酱汁的馒头在原本清甜的口感中多了一丝浓厚酱香,口感别具一格。

林泽注意到这一幕,看的目瞪口呆,他从来没有想到林奇还能这么不注意形象。

“这个酱汁沾着馒头吃,味道绝佳,你没有吃到还挺可惜的。”林奇自然道,面子是重要,但那都是对着外人的。

这一桌的人和他是什么关系,还要太在乎脸面吗?

再说,顾白听夸他厨艺好的话都不知道听了多少,他要是想展示一下自己对他厨艺的赞叹,这个举动就是最好的了,他敢说,在他之前没有人有这种举动。

林奇想的很正确,之前也确实没有,一是顾白那时候馒头都没有做出来,二来,能同时吃到馒头和红烧肉的人就是顾琛和顾煜了,他们两人吃别的菜都能吃饱,何必去蘸酱汁吃。

看着林奇把盘子上的酱汁都扫走了,盘子干净的都不用再洗了,顾白也确实被震惊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