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他的司空不是那般心智脆弱的人。
凤随脸上浮起温柔的神色,他也不进去,只是冲着司空伸出手,“出来吧,他们怎么做都无所谓,你师父说了,李冬月乃是李家的逃奴。你是李家的主子。一个卖主求荣的逃奴,杀了也就杀了。”
司空愣了一下,“逃奴?”
也对,李嬷嬷是跟着李持盈一起被接到西京的,但李持盈死后,他们并没有返回李家,而是留在了慎国公府,对于李家来说,确实可以算作逃奴。
《宋刑统》有规定:诸奴婢有罪,其主不请官司而杀者,杖一百;无罪而杀者,徒一年。
如此,哪怕李嬷嬷清白的像一块小豆腐,司空身为李家的主子,杀了她,最重也不过有期徒刑一年。
再说有凤随在这里,有凤家与薛承恩的关系在,事先有没有报备官府,也不过是一句话的事。
李嬷嬷不是不知道她的身份有漏洞。但她在慎国公府住的太久了,久到忘记了自己的身契还在李家。或者她没忘,但也认定有国公府这块牌匾在,李骞即便拿着身契,也不能把她怎么样。
至于虞家的人,他们估计也忘了李冬月曾经背叛了李持盈,而是只记着她是李持盈的身边老人,所以想利用这一层关系来打动司空。
谁能想到司空能把前因后果想的这般通透,一下就抓住了李嬷嬷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呢?
司空一直觉得封建王朝的法律,是不把底层的人当人的。
这是头一次,他对处罚逃奴的制度产生了一种侥幸的、诡异的感激之情。
“我没有杀她。”司空的目光越过了凤随的肩膀,一直望进了虞家侍卫头领的眼睛里,他一字一顿的对他说:“不过,我改变主意了。既然是逃奴,还是个卖主的逃奴,那我们还是报官吧。这种忘恩负义之辈,哪怕像猪狗一样活着,她也不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