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娇思及从前之事,心中郁郁,轻叹一声。
门外传来脚步声。
云娇抬眼便见二舅母丁氏打帘子走了进来,身后跟着个嬷嬷。
丁氏四十多了,穿着一身墨绿的曲裾,裙角露出一截白纱,穿着双粉色方口绣鞋,头上却戴着个黄金的花冠,鬓角又别着几朵色彩各异的花儿,瞧着虽是珠光宝气花团锦簇的,却显得有些不伦不类。
云娇眨了眨眼睛,心中想到个极为贴切的词,来形容这个二舅母的装扮——穷人乍富。
丁氏乃是筚门圭窬出生,大字不识几个,钱家那时还不曾做生意,比她家境况好上一些——自然也好不到哪去,在当时来说也算是个门当户对。
如今富裕了,她也不知该如何装扮自己了,只觉得将那些入得她眼的衣裳饰品都穿戴在身上,便能显出她的身份。
她左手与常人不同,缺了一根大拇指,听闻是幼时家中姐姐不曾照顾好,她独自跑到猪圈边上,让猪给啃掉的。
当时流了许多的血,止都止不住,家中人都当她是活不了了,不曾想福大命大,还就逃过了这一劫。
俗语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父母长辈希望她能够康健活泼一些,不再遭受磨难,便在难后给她取了一小名。
唤作擒鸡儿。
云娇初次听说二舅母这个小名之时,足足笑了半日,如今想来,还觉好笑,这名起的也太活泼了些。
不过要较真说起来,云娇心中也有个小小的疑惑,既是被猪啃了手指,还擒什么鸡,该擒猪才是,这名字起的也是蹊跷。
见丁氏走了进来,云娇面上恢复了一贯的乖顺,含笑行礼:“请二舅母的安。”
丁氏也不朝钱老夫人行礼,径直在一旁的椅子上坐了下来,正欲开口,便见到地上一片狼藉,顿时又站了起来,大惊小怪道:“这,好好的饭菜,怎的都摔在地上?糟蹋了这般好的饭食,要叫雷公劈死的!”
云娇正欲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