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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妇毒杀婆母在本朝属十恶不赦之罪,若罪名坐实,那是要处凌迟之刑的。

卷中这名媳妇便坐实了毒杀之罪,案卷从县里送到大理寺,先经大理寺丞复查,写下批语,然后上交给大理寺正审核。

也就是说姚征兰手里这份卷宗是经大理寺丞复查过的。想到这一点,姚征兰不免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如若旁人看出来的问题她却没看出来,她也没脸继续留在这儿了,毕竟经手的都是些人命关天的案子。

差不多一炷香的时间后,顾璟开口:“说说吧。”

姚征兰回过神来,合上卷宗来到顾璟的书案旁,道:“既然顾大人要考我,那我便班门弄斧了。方才我已经将记录在册的案发过程,人犯的口供,以及相关证人的证词全部看过。在我看来,此案中,至少有至关重要的四个疑点,审案的县官没有交代清楚。”

顾璟听说她看出了四处疑点,英挺的长眉微微一轩:“哦?愿闻其详。”

姚征兰道:“卷宗中记着,犯妇邹氏嫁入张家五年无出,因婆母一直想要给丈夫纳妾,故而与婆母耿氏关系不睦。这便是邹氏下毒毒害婆母的动机。在我看来,这个动机并不那么站得住脚,理由有二。

“一,我朝惯例,妇人入夫家三年无出,夫家便可纳妾。这一点虽无定律,但却是约定俗成之事,谁也不能说道什么。而案中这个邹氏的婆母既有意为儿子纳妾,为何在邹氏无出五年的情况下都没能纳成?是邹氏太过凶悍,还是,她自己的儿子不愿纳妾?

“若是邹氏太过凶悍以致这妾五年都没纳成,那么邹氏有什么理由要冒天下之大不韪去毒杀婆母呢?她只需继续凶悍下去便是。若是邹氏之夫不愿纳妾,那邹氏便更没有毒杀婆母的理由了,她只需倚仗自己的丈夫便是。除非,案发前发生了什么让她宁愿死也接受不了,且谁也倚仗不着的事,比如说她丈夫同意纳妾了,这个动机才能成立。但综观整本卷宗,并没有找到一处关于这方面的论述。”

说完她便小心翼翼地观察顾璟的表情。

顾璟面无表情,只手指敲了敲桌子,道:“继续。”

作者有话要说:

没错,就是我,顾·钢铁直·璟上线了!

第10章

“第二个疑点,是关于邹氏买砒霜的这几份证人证言。”姚征兰从卷宗里把那几份按了拇指印的证词拿出来,一张张地放到顾璟面前,一边放一边介绍:

“这是当地药铺掌柜的证词,证明六月初二邹氏去他的药铺购买了砒霜。这是邹氏丈夫丫鬟的证词,说她亲眼看到夫人将一个装有白色粉末的纸包藏藏掖掖。这是张府厨娘的证词,证明张府连厨房都未曾闹过鼠患,更别说别处。这是张府打扫庭院的粗使老仆的证词,证明他从未在府中看到一只被药死的老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