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在黑暗中坐了多久,客厅门忽地被推开,灯也被打开。
随着亮起的光,一个人影出现在我面前。
我的视线缓了好几秒才适应灯光,随后,看清了一身黑西装的莫槐。
许久不见,他似乎又成熟了些。
他垂眸打量着一地空酒罐,低声道:“醉了?”
我摆摆手:“微醺而已。”
他目光淡淡的:“我回来拿份文件,晚上睡公司。”
我在失恋酗酒,他临近除夕还在天天加班。
一个废物,一个工作狂。
我顿时有点心虚,埋头收拾起了地上的酒罐。
莫槐进了书房,不一会儿便拿了文件出来。
出门前,他转头望向我,语气平静:“晚饭吃了吗?”
我连忙说:“吃了吃了。”
生怕他不信,还答了两遍。
莫槐瞥了眼茶几上的泡面,一只手已经碰到了门把,忽然,目光无意间落在了我的脚踝上,立刻拧起眉。我顺着他的目光低头看过去,才发现刚才被撞到的地方破了块皮,正在流血。
他放下文件,拿来医药箱,单膝跪地,抬起我的脚踝,熟练地给伤口消毒。
“我自己来就行。”我想拿他手上的棉签,却被他躲了过去。
莫槐垂着头,一句话也不说,空气异常静谧。
似曾相识的场景,却已经是完全不同的心境。
我将目光落在他的右手掌心,修长而纤细的,曾经弹奏过许多曲子的那只手,留下了一道永久的、触目惊心的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