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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做朋友也是好的,毕竟知己难求,褚沅瑾身边的男人没一个长久,朋友却鲜少有破裂的。

二人走在一起,一明艳一内敛,将目光尽数吸引了过去。

褚沅瑾一偏头,恰对上一双瞪得极圆极大的杏眼,肤色算不得多白,却长得很讨人喜欢。

就那么一瞬间,褚沅瑾脸上的风光也有些挂不住了。

她死也没想到,竟能在这里遇见沈然!

她那张纸上还写了自个儿这几日不舒服,实在没法子为他准备膳食,这个沈然,简直是在啪啪打她脸……

褚沅瑾抿了抿唇,强作淡定地朝沈然走了过去,亲昵道:“你怎么在这儿呀?”

沈然大惊失色,一张小脸红了个透,眼神也躲躲闪闪。

这一下子,叫褚沅瑾嗅出了点儿不对劲来。她上下打量了几眼沈然,发现这小姑娘今日也是特意打扮了的。

并且还与她平日里的风格大相径庭。

说起来,这还是褚沅瑾头一回见沈然穿粉色的衣裳,也是头一回见她涂浅嫩的口脂。平日里一贯梳的双丫髻也改成了百合髻,少了些平日里的活泼跳脱,倒显出些大家闺秀的温婉来。

若褚沅瑾从前不认识她,真能叫她今日这副样子给骗过去。

这来赴宴的人里头,该不是有她的心上人罢!

沈然喜欢林家二公子林言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她没同任何人说起过,只因怕人家说她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况且,沈然比谁都清楚,林言喜欢知书达理守规矩的姑娘,像借住在林府的表小姐陈思思那样的,总归同自己是一点边儿不沾的。

哪怕她刻意学人家去打扮,林言也不会高看她一眼,反而显著她是个跳梁小丑,东施效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