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晨光熹微。
原主住的地方是一栋雅致的七层公寓,是原主父母唯一留下的遗产,即使再艰难窘迫,原主也没有将它卖掉的打算,如今这里就她和几个艺人在住,绰绰有余,也算省下一笔开销。
步萌才起来不久,就接到了梁宵的简讯:起床了的话就下来吃早餐,做了你最爱的蚝干粥,还给你熬了醒酒汤。
原主住在第六层,而梁宵住在第二层,她要是不混娱乐圈,一手厨艺也能养活自己,总之所有食材在她手中都能释放出魔力,所以整栋楼的人都喜欢去她那儿蹭饭。
步萌下到二楼的时候,几人已经排排坐好,就等开饭了。
“江蜜,好点了吗?”
一个很年轻的声音,有少年人的干净,也有沉淀后的沙哑。步萌寻声望过去,就见到一张年轻的脸,很有朝气,五官不错,是时下少女很喜欢的奶油小生,但是即使他抹了粉也掩饰不住脸上的痘坑,狭长的眼线让他多了几分女气,他的打扮有点标新立异,好在不违和,是符合流行趋势的嘻哈风。
他也是原主签约的艺人,是位歌手,名为纪城林,嗯,很杰克苏的名字!
“好多了。”步萌点点头回答到。
坐在一旁看报纸的大叔抬了抬眼,看着步萌有些憔悴的脸,慢悠悠地说了一句:“小蜜,以后有这样的应酬一定要让城林跟着。”
“嗯,知道了。”她好饿。
这位大叔大约三十来岁,带着金丝眼镜,细碎干净的发,浑身都散发着书卷气,很儒雅,他眉眼狭长,淡定从容间有种睥睨的风流,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很有魅力的男人。
这也是原主最拿得出手的艺人了,他是影帝莫志风,曾经是原主家传媒公司的招牌,但是却被爆出隐婚绯闻,他老婆是小天后gigi,最后他老婆和他离婚,一口咬定,说他是渣男,还曾深陷潜规则绯闻,从神坛一夕之间被拽下深渊,到现在也没能翻身。
事实上,原主是了解莫志风的,他和原主的父母是朋友,算是看着原主长大的,她觉不相信他是世人口中说的渣男,在莫志风身败名裂之际,原主毅然决然签下了他,虽然他到至今也接不了什么正经角色,一出现就被人戳脊梁骨,但他却好像看破了红尘,对是与非都不给予回应。
“来,大家可以吃了,成林,过来帮忙。”梁宵在厨房里吆喝了一句。
早餐很丰盛,有原主最喜欢的海鲜蚝干粥,虾饺,油条和豆浆,卖相都很好,香气扑鼻,让人十指大动。
梁宵给步萌端来了醒酒汤,“哝,先喝这个垫垫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