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紧跟潮流认义子

在战场上不够灵活,只能魔改迷彩服。甲胄也换成更轻便的薄甲,也不是拿去攻城战消耗,满足特种作战就行。

再者就是每人的装备,人人挎刀。

但刀形与现在的环首刀也有不同,因为现在甲胄为鱼鳞甲为主,对防御刺的防御更低些。

因此刀仿的“苗刀”,双手把握,以刺杀为主砍杀为辅。

现在的冶炼工艺,虽然比先秦提高太多。但刀身也不能太长,太长易折。

通过在益州的快活林,刘贤找到了一个叫蒲元的。打造兵器一绝,勉强解决了这个问题。就是每把刀的造价,抵的上一匹战马了

原本散乱的士卒,跃出山野来到平地。却各自找到队伍,在顷刻间尽归整为一个反队。

速度之快,之熟练。看台上的纵将军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一二一,齐步走!”

阵仗列好,大踏步整齐划一,声响震天动地。

“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难知如阴,动如雷震。”

在场数万人都被这阵势惊住,孙子兵法中的军队,真的存在!

“尽是如此强军!”

这一刻,刘备想起当初刘贤让自己安插人手进来,自己却拒绝了。

好后悔,可是这么多人看着,又想哭了

“业平,如此一支强军。业平可能在全军操练?”刘备偏过头,向刘贤问道。

闻言刘贤在心里给了老刘一个白眼,随后说道:“主公,这两千士卒每年各项开支,不会低于两千万钱。”

“咳咳,白耳兵其实也挺好。”

当两千士卒,雄赳赳气昂昂的来到场中。原地踏步的声音,让不见者,误以为是什么巨人在大地上行走。

“啾~(立正)”

“轰!”

一声落下,带起满地灰尘扬起。

“将士们,拜见主公!”刘贤向台下喊道。

“见过明公!”由邢道荣,周渊带头先刘备行礼。

(因为是刘贤私人部曲,所以,称明公。或者称皇叔,左将军都可以。)

“将士们辛苦了!”刘备见状,也是喊话道。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国家效死,为万世开太平!”

(张载:咦,怎么觉得有点熟悉?)

“好,好,好!”

这一句话,两千人一齐叫喊出来,震得老刘热血沸腾,练连连叫好。

按说只是区区两千人的授名典礼,本来不用弄这么大整仗。但刘贤都陪了一晚,这点面子还是要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