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简单,公司一位大股东生了很严重的病,职位空了出来,等着许多人去争取。
谢眈开始频繁的出现在社交场面上,他不善言辞,但是大家都愿意和他说话。
一是因为他说话简洁,总能直击重点,二是因为他能喝。
人际关系,因为这一条,莫名其妙地被打通了,认识的人越来越多,他在这个圈子也渐渐有了名气。
大家都知道,有一个叫谢眈的年轻人,很有能力,很能喝。
甚至有人聊着喝着,问他有没有处朋友,又说自家女儿正是单身,条件如何云云。
谢眈当然是顺势拒绝了,又用一杯酒堵了下去。
他坐上了这个位置,大家说他太年轻,没有资历,公司里也有不少人不满。
有一回他们正说的时候,谢眈恰好从那里经过,却是什么都没有说。
一连一个星期的加班之后,公司给他招了个小助理。
小助理还很年轻,大学刚毕业,叫候昔时,小姑娘很活泼,不怕生,对什么东西都好奇,也能干。有一个男朋友,闲暇的时候,也会同谢眈说心事。
有一天,她无意间看到了谢眈桌上放的哥哥的纪念千纸鹤,不禁感叹:“哥哥都走了快十年了,风华绝代啊。”
谢眈原本在处理公务,闻言忽然缓缓抬起了头。他端起杯子,咖啡的苦涩一下钻入口腔中,直到那时,他才惊觉,原来自己已经二十八、九了。
林师已经离开他快要十年了。
被他放在抽屉里的那块表,早就已经没有电量了,谢眈没有换上新电池,任由它随时光老去。
谢眈难得向公司请了一天假,回了一趟自己和林师以前住的地方。到之后,却没看到记忆力那幢低低矮矮的楼房,只有一些小餐馆,拥挤的生长在小巷子里。
不知道怎么想的,又步行去了住的地方,也没能看到以前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