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假冒的手续的复印件,还有用“真手续原件”办下来的114查号和电话。谁都不知道这是假的。
当然,公司在筹备期,人员在试用期,工资肯定是不高。不过这也不要紧,厂子开工就好了。
光说是不行的,刘经理还带着这几个营销部筹建处的员工去看了他们正在建设的厂子。其实那是个台商投资的小家电工厂,正在建设。
然后,刘经理有用伪造的文件和介绍信,在纸箱厂订制了一批设计的非常前卫的包装箱。不过这个包装箱他根本就没用,而是直接发给了三个同伙,只有他们才有用。
那些用来骗人的所谓高科技建材,也是他去特区采购之后直接发给他们三个的。
那么几个穷得叮当响的人,怎么就摇身一变成了保密单位的干部,车,大哥大都是哪里来的?刘喜发买的?这骗人的成本也太高了吧!
他才不那么傻呢!
他给了几个同伙一笔钱,这个也是不一样的。比如蜀都是大城市得包装的像点样,于是他就给了邹奎一万五,用来买西服,二手大哥大和租车。
平洲的赵志强是一万。至于西关市的那位,只有可怜巴巴的五千。考虑到那边的情况和物价,其实也够了。
加上刘喜发提供的样品和纸盒箱,大家约定好了在同一天收网,而且还要约定好时间。因为这三家的“预付款”就得一百多万,要是同时付可够受的!
那这个钱是哪里来到呢?
对于张静芳来讲,“借”几十万用一天,对于她的业务能力和当时的银行制度而言,还是挺轻松的事情!
实际上,“梁主任”给财务科长打的那个电话,就是给张静芳打的,按照事先约定好的暗语,意思就是,可以把钱抽回来给下一家付定金了。
就这样,到张静芳当天下班之前,定金全部抽出,张静芳“借”的钱也回到了原来的账面上,天衣无缝。而上百万的现金,也到了他们手里。
那么他们两口子就不怕这几个同伙黑吃黑吗?真不怕!因为收钱的三个人不是他们同伙找的,是他们找的!是他俩的亲属!帮着收一次钱,说几句瞎话,一万块!更缺德的是,他俩找的这几个人都是没有前科又急需用钱的!所以他们还真干不出“黑吃黑”的事情来。
而且这样一来,大车的司机是那几个团伙成员找的,收钱的人是他们两口子找的,本身就有了互相监督的意思!
柳鹏程放下了口供,说道:“唉,用心良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