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容走近,朝两人点了点头说:“两位警官好,是我报的警。这位肖女士带了两个人过来,不分青红皂白,把我妈的店铺给砸了。”
孟母虽然叫嚣得厉害,可看到民警气焰还是弱了三分,马上辩解:“警官,这是我儿媳妇的店,自家人开的店,我身为婆婆,砸自家的店怎么啦?不犯法吧?”
两个警察听了都很无语:“就算是你儿媳妇的店,也不能乱砸!”
孟母胡搅蛮缠:“我这怎么算乱砸,她又没工作,没钱,开店肯定也是问我儿子要的钱,我砸自己儿子的店怎么啦?儿子是我辛辛苦苦生的,一把屎一把尿养大的,我砸他点东西怎么啦?我儿子都没意见,别人能有什么意见?”
她这偷换概念的功夫还真是了得。两个民警有点头痛,遇上这种不讲理的老太婆最麻烦了,关键是双方又确实是亲戚,还是长辈和晚辈的关系。
他们正纠结时,门口忽然传来一道温和却不失力量的声音:“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绪。肖女士同时触犯了第一和第三条,公安机关应予以立案追诉!”
听到这番话,孟母的眼睛瞪得老大,恶狠狠地说:“你谁啊,这是我们一家的人,要你个外人多管闲事!”
文安抬头看了一眼挂在墙上的营业执照,不疾不徐地笑道:“我是梁春花女士的代理律师。”
说罢,他侧头对两名民警说:“这家店是归梁春花女士所有,跟肖女士完全没有关系,肖女士所说的这家店她也有份完全不成立。”
两个民警循着他的视线,也发现了墙上的营业执照上面的名字,侧头对还在抽泣的沈母说:“你就是梁春花女士?”
沈母点头:“我是!”
两个民警点点头,然后板着脸对孟母说:“肖女士,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请跟我们走一趟!”
孟母傻眼,怎么这个年轻的男人过来随便说了几句话,这警察的态度就变了?她气愤地说:“你们是串通好的,沈容,这就是你的姘头吧,难怪你不肯跟孟军回家,你这个不守妇道的恶妇,敢把你婆婆抓起来,你要挨天打雷劈的!”
她这怒骂,沈容充耳不闻,就算有天打雷劈一说,也应该是先劈孟母这种为老不尊的。
两个警察听到孟母的胡乱指责,脸都黑了,领头的那个指着墙上的营业执照说:“这家店是梁春花女士的,可不是你家的。你带着人来砸了店里的玻璃门、锅碗瓢盆、桌椅板凳,涉嫌犯罪,走吧!”
见两个民警冷着脸,孟母这才意识到事情大条了,她慌乱地指着沈母说:“我们,我们是亲戚,是亲家,自家的东西砸了又怎么了大不了我赔钱就是,你们警察没事干管这么宽干嘛?再说,谁能证明这些是我们砸的?”
“肖女士,门口和店里都有监控!”两个民警无语地提醒她。这时候想着抵赖了,刚才的嚣张气焰哪里去了?干坏事的时候怎么就不动动脑子,想想后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