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站在上司身边,吵得老子头疼。
姬一筹是个三十来岁的汉子,身材不算特别高大,但肤色黝黑,眼神明亮,瞧着十分干练。
他先朝众人见了礼,听庞牧问起周姗姗的案子,张口就来,“回公爷,确实是卑职负责的,可惜线索不多,至今也没什么头绪。”
庞牧点了点头,又指了指卷宗,“当时你们可曾去她家中细细问过?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可曾提到过什么?”
姬一筹道:“周家人对周姗姗十分疼爱,并不像坊间其他百姓那样总是催着做活,反而隔三差五就塞给她钱,撵着出去与朋友玩耍。周姗姗失踪后,一家人都深受打击,至今见到其他年纪相仿的女孩儿还会垂泪,又时常托人四处打探消息。”
“周姗姗有两个好友,三人时常出去踏青、赏花、看书,讨论针线。卑职带人问过那两人,也去了周姗姗常去的书铺等地,并无可疑之处。”
“另外,前几年曾有几户人家想向周家提亲,虽然最终都没成,不过倒也好聚好散,不至于因为这个而报复。”
也就是说,不管从哪个方面看,熟人作案的可能性都很低。
而偏偏那几日正逢端午,城内外热闹非凡,莫说本地,只怕也有无数外地百姓进城……
庞牧才要继续问,眼角的余光无意中扫过跃跃欲试的庄瑟,顿觉一阵腻味,到嘴边的话就掉了个个儿,“既如此,你且带我们再去问一回。”
姬一筹倒是没什么,反而庄瑟见他们才来就要走,约莫也是一去不回,有些急了,忙出言劝道:“公爷,外头天寒地冻,且这天阴阴的,不多时又是一场大雪,诸位一路风尘仆仆,不如就在这里歇歇脚。虽无美酒佳肴,好歹用个热乎的便饭。”
若是人走了,他还巴结个屁!
见众人毫不留恋的起身,庄瑟一咬牙,喊道:“公爷,不如便叫下官打头阵!”
齐远闻言嗤笑一声,“庄大人终日事物繁忙,想来是没空的。况且您对本案知之甚少,去不去也没什么要紧,就不劳大驾了。”
庄瑟总算知道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
他本能的追了两步,看着众人渐行渐远,忽有种不妙的预感:
这个知州,他做到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