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承愿意娶她,是为践前世之诺。她们二人,命里相缠,既亲密,又生分。

若无城破,她与春大小姐,顶多做一对相敬如宾的夫妻。

新婚夜春承说得很明白,她不喜欢她。

而至秀呢?

至秀对她的感情是复杂的,感激、欣赏,还有藏在心底不足为外人道的艳羡与崇拜。

感激她的救命之恩,欣赏她能文能武少年时就敢背著书箱以女子之身四处游学。艳羡她蔑视世俗的压制,崇拜她说走就走的胆魄,多年闯荡出的盛名。

若无这趟异世奇妙的相遇,她们还是仅有几面之缘,勉强比陌生人好些的枕边人。

可事实上是,来到这,她们已经成了彼此维系真我的一条纽带。

她晓得春承的真实身份,晓得她那些不为人知的经历,而春承,见过她的无助,见过她最美的样子,见过她失态的样子。

生分,也亲密。

很奇怪的关系。

所以,她又不是春承放在心坎的那人,有什么理由对她生出埋怨呢?

春承喜欢谁,不喜欢谁,这和做生意不一样,她当时站出来包揽生意,此时想来,很大程度是为了摆明自己的主权。

但春承从来不属于她。

做生意她尚且能纵着性子争强好胜,但喜欢这码事,她真的无从着力。

人已走到二楼,门被推开,春承领着她在柔软的大床坐下,神色充满不解与关怀:“秀秀,我哪里惹你生气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