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吧,走吧。”邵思晴把陆泽拉进店里,让他乖乖的坐下,然后去欢快的挑选衣服。
原身喜欢舒服,衣服都是统一的深色t恤,格子衬衫和牛仔裤,鞋就是耐克阿迪的打折款运动鞋。
最讨厌的就是西服给人的束缚感。
而且邵思晴喜欢银色,不仅仅是银色的西服,还曾经请专业的造型师到家里把原身的头发给漂染了。
而原身最讨厌的就是杀马特的造型。
陆泽打量着邵思晴,一个号称喜欢原身的女人能这么精准的踩在原身每一个厌烦点上也不容易。
果然,邵思晴选出来的西服都是银色,白色,蓝色。
陆泽试了试,价格不菲的西服果然很衬人。
邵思晴花痴一般的看着陆泽,拿出手机疯狂的拍照,“阿泽,你太帅了。”
足足照了半个小时,然后才说道:“阿泽,你喜欢吗?”
“不喜欢。”
“那就这三套了,包起来。”
根本没听陆泽说话,邵思晴愉悦的刷卡打包,然后转过身来开心的看着陆泽,“阿泽,明天我带造型师去公寓吧,你就穿这套银色的上班。”
好,很好。
陆泽接过邵思晴手里的西服,抓住她的手腕,拉着她直接去了隔壁街女装店。
陆泽微微一笑,“你给我选了衣服,我怎么能不回应你的爱呢。”
“阿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