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是这个时候碰到阿遇的。
店里到了晚上会清理没卖出去的面包,孙姝予拿着去喂流浪猫,流浪狗,没想到最后喂出个大活人来,就那样直勾勾地站在旁边盯着自己手里的东西,偏的是个身材高大的,孙姝予吓了一跳,以为是个流浪汉,把面包往他面前推了推就赶紧走了。
谁知关门时这人还在店门口站着,孙姝予走,他就跟在孙姝予身后。
孙姝予没当回事,他自己还穷着呢。
第二天早上一开大门,这傻子竟没走,就坐在他家门口,高大的身影束手束脚地蜷缩在台阶上,头发似杂草般纠结在一处,后脑勺靠近耳朵的地方却长了条半个指头长短的疤,泾渭分明地光着。
他听到身后的动静转过头,乌溜溜的眼睛盯着孙姝予。
昨晚夜色黑看不清,现在看清了,竟然还是个身材高大,相貌英俊的流浪汉,看上去只有十七八岁,估计是哪家的少爷跟父母赌气离家出走,阴差阳错间才把自己搞得这样狼狈。
“哥哥。”
他开口冲孙姝予叫唤。
孙姝予霎时间手足无措,他没被人这样亲近地喊过哥哥。
他虽有个弟弟,但他亲生弟弟却把他看作洪水猛兽,好像孙姝予下面长得不一样,心也格外的黑,多沾一沾也会跟他变成一样的怪胎,因此对他亲哥避之不及,实在不行了,才勉为其难地开口叫声“喂”、“那谁”。
“你,你坐我家门口干什么?怎么不回你自己家。”
“……没家,不知道。”
“你叫什么名字。”
“……阿遇。”
孙姝予抓紧门框,看出他好像智力有些问题,内心极为纠结,然而此时手机闹铃响起,是他设置的出门上班死线,最终把心一横,关了门去上班。
那个叫阿遇的傻子不远不近地跟在他身后,孙姝予就当没看见,闷着头往前走,等到下班时傻子却不见了身影,孙姝予不易察觉地松了口气,却有股怅然若失的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