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最怕重复不断的唠叨。
而季明珠听了温钧的话,眼睛一亮,也不觉得夫君的行为过分,反而生出了满腔激动,瞪大一双清澈好奇的眼:“夫君,你这个,是不是就叫做藏拙?”
温钧回她扫了她一眼,见她样子可爱,表情纯真好奇,会心一笑:“又是从哪里学来的新词?”
季明珠不高兴,瞪着他道:“你别岔开话题,你快告诉我,你这是不是藏拙?”
“小丫头片子,惯你几日,你都敢凶我了。”温钧抬手揉乱了季明珠的头发,略施惩戒,口气听着凶,其实眼底满含笑意。
所以季明珠压根不怕他,抓住他的袖子就开始撒娇:“是不是,是不是嘛?”
“唉。”温钧叹气,举手投降,“我交代,对对对,就是藏拙。”
季明珠眼睛更亮,亮得和星星没什么差别:“那你游园会那日,是不是要好好地威风一把?”
什么威风不威风的,温钧觉得他已经老了,完全听不懂季明珠的意思。
他不一定能出风头……
这个时代教学资源苛刻,能够出头的,都是真·天才少年,不说远的,就说甲班都还卧虎藏龙,他就算拿了书房头名,也不一定能有什么用。
温钧负手身后,走进厅堂,收拾自己的书袋,打算回书房去。
……
温钧的练字方法独树一帜。
他在现代的时候,听说有大师为了练腕力,会一边写字一边在手腕上帮一根绳子,绳子另一头系着重物,并且持续增加重物的重量,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书法大成,写出来的字铁画银钩,入木三分。
温钧也是照着这个路数练习的。
不过他没有大师那种恒心,也不打算靠书法吃饭,并没有吊绳子,而是直接在手腕上绑了小沙袋,既能增加重力,又不会导致手腕变形。
吃的苦吃苦,方为人上人。
温钧敢于下狠心折腾自己,进步飞快。可是那些不注重此道的同窗们,还真不敢像他这样拼命,也就没有他这样的进步。
他进了书房,在手腕上绑上沙袋,铺开白纸。
季明珠刚刚研墨的墨水还在,他捏着一只大小合适的毛笔,继续练字。
……
游园会在城外的仙鹤山山脚下的庄子里举办。
经过这半个月的缓冲,私塾里同窗的斗意不降反增,一大早就来了城门口,等先生一到,就齐齐出发去山庄。
山庄是赵家的,本来只是一个荒废的庄子,但是赵大夫人喜欢山间野趣,就将这废弃的庄子改了改,修缮一二,种满了各种树木,专门用来度假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