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收费再怎么便宜,那也是一笔极其庞大的收入吧?
因此杜兰的举动,立刻就引起了极大的争议。并且还有人对她提起诉讼,要求她为全球变暖负责赔偿,除非她主动放弃太阳的拥有权。
然而后续的发展就更加有趣了。
杜兰似乎不撞南墙不回头。她就索性向联合国提出了书面申请。
联合国接到了这份正式申请,他们只能够硬着头皮走流程啊?就因为法无禁止即可为,最后联合国就在规定时限之内,也只能硬着头皮同意了杜兰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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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如此一来,事情就彻底闹大了。
这可是联合国的文件,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就是国际法!
而拥有了国际法作为底气,杜兰就开始了变本加厉,要求各国政府和企业支付“太阳使用费”。各国政府和企业当然不可能答应,双方立刻陷入了一场激烈的口水战……
到最后,见事情的发展已经完全失去控制,联合国只能无奈的提出谈判,最后用50万美元回收了这张证书,终于结束了这场闹剧……
……
既然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为了《火星救援》的宣传,容光就顺手向联合国提出了申请。
果然,联合国同样的官僚主义,同样的法无禁止即可为。到最后,他们捏着鼻子批准了这份申请,承认太阳属于容光的私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