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他们已经穿着这身倒霉的迷彩在山里转悠了好几天了,晚上只能睡冷冰冰的帐篷,早就觉得浑身不舒服。
“那就麻烦你们了。”有条件的时候,傅英也不想苛待自己和手下的人。吃苦耐劳当然是一项很好的品质,但也大可不必自找苦吃。
闫霜目测了一下尺码,就先找人把衣服借好了。又让大家把房间里的浴室借出来,这样就可以省去了等候的麻烦。
她自己倒是不着急,找了干净的衣服出来,找着找着,突然转过头来打量了傅英一眼,“我的内衣你穿好像不合适。”
傅英:“……”她并不想跟人讨论这种问题,只好保持沉默。
闫霜自己又笑起来,“不过将就穿吧,反正是塑形的,穿上也看不出来。”
说着抱了衣服过来,递给傅英,让她先去洗。
傅英进了浴室,才发现她不但准备了内衣,连内裤和袜子都有。
她犹豫了半晌,最终还是换上了。
在外面时,光线一直很昏暗,闫霜对傅英也只有一个大概的印象。等她从浴室里出来,闫霜在明亮的灯光下,才第一次看清了她的长相。
意外地长得很好看,但是五官有点过分凌厉,看起来就有些严肃。
常人第一眼看到她,绝不会注意到她的长相,而是会先被她的气质震慑住,下意识地保持距离,不敢造次。
但闫霜知道,恰恰是这种人,才能在特殊时期给人安全感。虽然你不会太亲近她,但你知道事情只要交给她,就绝对不会出错。对一名军人来说,这显然是一项很好的素质。
“看什么?”察觉到她的视线,傅英不由问。
闫霜回过神来,微笑道,“这套衣服很适合你。”
确实,因为过来这边是来工作的,闫霜带的衣服大都是比较简洁,方便活动的款式。收腰的衬衫、修身的长裤都与傅英的气质不谋而合,穿在她身上有种格外干练的感觉,明明是职场通勤的服装,却被她穿出杀伐决断的领袖气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