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

只是如今舆论状况不好,又有发布会时的翻车事件,最终星光娱乐内部开会来开会去,做出了决定:元俊的人气基础太强,就这么把他放弃高层还是做不到,不过事情都到这个地步了,不找个人来祭天好像也不太合适

于是最后这个被推出去的人就成了景茹。

在案子正式开始之前,星光娱乐在网上发布公告。

@星光娱乐:【因我司员工,经纪人景茹在工作上出现严重渎职,隐瞒高层,不尊重艺人,私自以 @元俊 的名义行事,在大众面前造成重大误会,特此对景茹做出开除处罚,并向大众道歉。】

言下之意,就是一切都和元俊无关了。

而与此同时,在星光娱乐这边请来的律师的竭力争取下,正式开庭前,他们获得了一个庭前调解的机会。

这次元俊与自己新换的经纪人一起,还有星光娱乐这边请的律师,在法院工作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和杨盼、纪城,还有梁衡,面对面地坐下。

深知自己上一任是怎么完蛋的情况下,元俊的新经纪人也不敢太张牙舞爪,全程任由己方的律师述说,只是偶尔点点头,表示自己的赞同。

而他们的论点可以大概总结为这么几点:第一,元俊很为自己当年冒失的行为抱歉,没想到自己的玩闹会对杨盼造成伤害,最近舆论的情况也不太好,许多激动的网友还会发私信去辱骂元俊,用词难听的程度不亚于当年杨盼挨的骂,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算是付出自己的代价了。

第二,虽然他们很抱歉,但校园暴力这种东西毕竟没有正儿八经地写进法律当中,而且事情已经过去这么多年,考虑到证据灭失的情况以及当时的元俊还未满十六周岁,事情即便拖到正式开庭,要给元俊判刑也是基本不可能的,杨盼败诉的几率是百分之百。

第三,打官司对谁都不是一件好事,他们知道杨盼这些年过得不太容易,如果对方接受的话,他们可以给出十倍甚至更多的金钱补偿,聊表自己的心意,只希望杨盼能够撤诉,放过他们也放过自己。

现在有法院的工作人员在场,像之前“私下谈”时那样摆他们一道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所以杨盼没有再想去伪装,就是像平时那样,不说话,只是默默地盯着元俊那方,仿佛在用眼神说自己并不接受。

对面没人说话,星光娱乐的律师也有点尴尬:“杨小姐 ”

“抱歉,我并不认为元先生曾经对我的当事人做的那些事,可以只轻描淡写地用‘玩闹’这个词来概括,”纪城打断了他的话,“至于被网友骂这件事,我很遗憾,但如果你们愿意的话,也可以起诉对方。”

星光娱乐的律师:“……”

现在骂元俊的网友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一个一个官司打过去他们是不准备赚钱了吗?

纪城继续道:“不过现在我国法律在校园暴力入刑这一点确实没有明确规定,以及当时贵方当事人年龄还小,可能不够懂事,我也认可。只是我的当事人需要的从来不是金钱补偿。”

不要金钱,那总要别的吧?

元俊的新经纪人仿佛抓到了希望,立刻道:“需要什么补偿,你们可以说,我们会尽量满足的!”

只要能撤诉,把元俊校园暴力这个事情糊弄过去,什么都好说啊!

纪城看了杨盼一眼,朝她点了点头。

杨盼有些犹豫,但还是慢吞吞并坚定地道:“我要元俊在大众面前,向我正式认错道歉。”

作者有话说:

咳咳,这个调解操作可不可行我不是很确定(准确来说打官司部分的流程可行性我都不是很确定)……剧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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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校园霸凌小可怜(17)

怕这个要求不是很明确, 梁衡清清喉咙,在旁边适时地注解:“在大众面前正式认错道歉的意思,指的是元俊先生需要在社交平台上 比如微博,公开放出道歉的视频和文字, 并且语言上明确是为自己曾经校园暴力而道歉, 不能有任何含混。”

纪城顺便补充道:“另外,因为我方当事人曾经被元俊先生校园暴力了两年时间, 我们也不为难人, 折合一下, 贵方的道歉信息需要置顶一年, 期间不得删除信息,也不得撤销置顶。”

这还叫不为难人??

星光娱乐的律师眼睛瞪得滚圆,差点想说你们不如让元俊坐牢去得了

一个明星的微博置顶,那是多么宝贵的兵家必争之地啊!一个粉丝,或者说是普通路人,点进艺人的主页时第一时间看到的就会是置顶的内容, 这影响着所有网友的观感和他们对这个艺人的第一印象,就算是代言方找明星签合约, 微博置顶都不是随便可以给出去的!

要是按照他们所说, 元俊录个道歉视频发文案置顶一年,还必须明确是“校园暴力”,那跟直接让元俊凉凉有什么区别?

所有查看他主页的网友第一时间都会想到:哦, 这是个校园暴力的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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