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不是疯了,想什么呢,竟然会以为自己……
喜欢师哥?
若说不喜欢,那是不可能的,喜欢这个词含义很多,他当然喜欢自己的师哥,张云雷也好,杨九郎也罢,乃至师父,他都很喜欢,他喜欢这个大家庭,其乐融融,开开心心。
喜欢也有另一层含义,可以一生一世,可以永恒不变,成为伴侣。
他,有多喜欢张云雷呢?
凌九夜抿了抿唇,抬起头,看向自己的大褂,那件黄色的大褂是当初自己考上大学收到的第一件大褂,也是张云雷送的,一直视若珍宝,意义非凡。
他不排斥同性相爱,认识的朋友里就有好这口的,哪怕在学校,他也曾经收到过学弟甚至是学长的信息,但都一一拒绝了。
现代社会,这种事情其实很普遍,也很开放,爱情不分国界,更不分性别,可凌九夜不是只爱同性的,便抱着尊重的态度与这样的朋友相处,若真有合得来的,倒也不在乎对方是男是女了。
但若对象换成师兄弟,那他考虑的问题就多了,更不想给师父惹麻烦。
他是喜欢张云雷,可这样的喜欢,又能有多长远呢?
何况,人家又有了女朋友。
喜不喜欢的,倒也不重要了。
他就算真的喜欢师哥,也不可能去掰弯人家,对象是张云雷,就更不能下手了,那是自己师娘的弟弟,太不像话了。
且不管心里的感受,凌九夜从理智上就扼杀了这种可能性,头疼的揉了揉太阳穴,不想再想这个问题,起身打算去换大褂,手摸到那件黄色大褂,顿了顿,手指一抬,落到了后头那件淡粉色大褂上了,这件是软软送他的,少女心的选择自然是粉嫩嫩的,像是水蜜桃一样,想了想,鬼使神差的拿出来换上,准备头场说单口。
他换好大褂出来,张云雷和杨九郎不约而同的去看他,俩人的表情正相反,杨九郎挺喜欢的,张云雷脸色一垮,翻了个白眼,一脸嫌弃。
“你这什么表情啊,辰儿穿这件真好看,粉粉嫩嫩的,跟小姑娘似的,”杨九郎好歹跟他是同年入传习社的,又是隔壁宿舍住着,还是头九师兄弟,极尽宠爱,怎么看都喜欢这个师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