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没有经历这些事之前,就算打死他们,也不可能写认罪书。一听就是让自己一辈子丢人的东西,而且永远有把柄留在别人手上。但现在,却是迫不及待的下笔,力图让对方满意,哪怕早一日出去也是好的。
舒雨收到认罪书,认认真真看了一遍,其实律师已经审查过,没到她手上之前,已经改过三版。
“弄个相框挂起来,这是勋章。”舒雨当然是开玩笑,但确实也值得好好 。就算不是勋章,也是实打实的战绩。
律师也很高兴,这其实是最好的结果,所谓的可以靠到敲诈企业这条刑法上,说当然可以这么说,吓唬人嘛,谁不会。
但法院会不会这么判,谁也没把握。
就好比武器,没有使用之前,才是最可怕的。真的开枪,可能哑火,也可能威力根本没有想像中那么大。
当然,鲁建桥和那位“阿爸”就没那么好运了,他们是实打实的触犯法律,不是硬靠也不是硬抠,就是明明白白的犯罪行为。
所以不存在舒雨要不要和解,事实上,这起案子和舒雨有关的,只有那几个小姑娘由工厂代为照顾。别的,都是公诉人的事。
老管的第二篇文章发出来,这次说的是五个小姑娘的经历,以及他们现在面临的困惑。
“莉莉丝工厂有心想要帮助他们,但律师却认为,这可能是出力不讨好的举动。现在还在紧密磋商,读者朋友若有好的想法和建议,可以致电或写信到本报。”
第一篇文章对于读者来说,更像是猎奇,外资企业,百万美金的悬赏,胆大包天的记者等等,都更像是故事,而不是事故。但几个小姑娘的经历,却是实打实的一石激起千层浪,让读者们沸腾起来。
能够引起共鸣的,永远是生活,真实到不加任何修饰的,甚至有些丑陋的生活。
黄会长已经磋商好了,直接让雨露基金的人飞到当地,盖一座带寄宿条件的小学,但要求就是,必须将小学辐射到的村庄里,所有的孩子送来读书,所有被“阿爸”送出去的孩子必须接回来,并且采用寄宿制。
如果当地政府能做到,不仅盖小学,还选址盖一座职业技术学校。甚至于,还可以开一家罐头厂。
放在一个省,再穷也看不上这点东西,放在一个市,也不过就是毛毛雨,但对于县城来说,不花钱只做事就有这等好事,怎么可能不愿意。
他们付出的都是人力成本,而非经济成本,不仅能提升就业,还有免费的学校可以用,在当时来说,基本属于求都求不来的好事,完全不可能拒绝。
至于罐头厂,也不是黄会长瞎说,燃犀所有上交的投资计划里,被批准的只有一个,就是一家菌菇类的罐头厂。当地别的不多,菌菇遍地都是,俗称你身边没有个把吃菇子中过毒的人,你就不是xx人,非常硬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