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雨拎着一件棉服道:“正好我回来没带多少衣服,来一件。”
盖萍说给她一个成本价,然后收了六十块。
既然来看,就是准备照顾她的生意,舒雨买了另外两个人终于不用再挑选。
三个人出门,王露率先道:“我倒是真心想买,结果一件都挑不出来。大过年的,卖白色棉服,她到底怎么想的。”
“没听她说吗?红色俗气,白的才好看。”程燕学着她的语气。
“小雨,你觉得她这家店能开的长吗?”程燕直接扭头问舒雨。
“算了吧,大过年的,别咒人家了。”不想说就代表了她的想法,这家店八成要黄。
所有的衣服,都带着一种浮夸的华丽,这不是最致命的,最致命的是,中看不中用。他们这里还是属于冬天比较冷的地方,冬天的衣服,大衣得有质感和挡风,棉服得厚实和暖和。
毛衣得是高领,不光为了保暖,还得挡住里头的秋衣。
那么大个鸡心领的毛衣,里头光着?按当地的温度没法穿。
里头穿着,那露出半截秋衣算什么?
现在又不是后世,出入坐车,到处都是空调暖气。你穿夏天的裙子,外头裹件大衣都成。
这个时候的人,讲究的是实用。哪怕她觉得冬天露脖子穿鸡心领毛衣可以打一百的时尚分,但真叫她花钱,她最后还是会选高领保暖样子简单易搭的厚实毛衣,哪怕时尚分只有六十。
更别提那些短的恨不得露腰,贴的恨不得掐腰的时尚。衣服是需要搭配的,人家单买一件,和以前的衣服一件都搭不上,那人家就不会买。
盖萍太相信自己的审美眼光,完全用自己的审美来挑货。殊不知,服装行业里头,越这样死的越快。
不是她的审美不好,也不是她穿的不够时尚不够美。是她不知道,开服装店需要照顾的是中间那一部分,代表最多人口的审美。普通人的普通审美才是你服务的对象。